一个人走完他的人生之路,辛劳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总是希望在百年之后,留给自己的至亲至爱,但在加拿大财产如何继承却大有讲究,怎样让自己百年归去时能够安宁,安排好自己的财产传承和转移值得关注。 财产继承的第一种方式是按遗嘱继承。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可订立遗嘱,指定去世后财产由谁来继承,遗产如何在继承人间进行分配,遗产委托谁来进行管理等多项事宜。如果准备好了遗嘱,也有遗产管理人,当事人不幸离世后,就可以依据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不过, 在遗嘱执行前需要进行遗嘱验证,即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遗嘱验证需要交纳手续费(probate fee), 在安省现改为遗产管理税(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税收标准是:遗产价值在$50,000及以内,每$1,000元,交$5元,遗产价值$50,000之上的部分,每$1,000元,交$15元。如何当事人有$1百万的遗产,大约需交$14,500。 那么,如果没有遗嘱,是否就可以避免遗嘱验证费用呢?如果当事人离世时没有遗嘱,遗产仍需要通过法庭按当事人居住省份的法律进行分配时,仍然不能避免遗嘱费用。如果由法庭来进行分配,结果可能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比如想留一份遗产给父母,按安省法律可能不能如愿以偿。在安省, 没有遗嘱时当事人的财产将按以下几种情况分配: 当事人有配偶, 无子女: 财产全部留给配偶;当事人有配偶及一个子女: 遗产的第一个$20万给配偶, 余下的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当事人有配偶及多名子女: 遗产的第一个$20万给配偶, 余下三分之一留给配偶, 三分之二留给子女,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有一个或多个子女: 全部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子女: 按顺序将全部遗产给予血缘最近的亲属,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他旁系亲属;无血缘亲属:遗产归省政府。 财产继承的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指定受益人自动继承。采用这种方式,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通常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称为遗产,即Estate。但并不是人去世后所有留下的财产都称为遗产,都需要交遗产验证费。安省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人寿保险,保本基金,注册退休金RRSP,RRIF等资产在拥有者去世后,由指定受益人直接继承(RRSP等注册账户资金需要作为去世当年收入纳税)。因此,为了更好地将遗产留给你想留的亲人,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直接受益人能保证遗产按照当事人意愿转移。另外,人寿保险赔偿是免税的,保单如有指定受益人,赔偿额不会作为遗产交纳遗产验证费。 财产继承的第三种方式是采用联名账户,如联名房产,银行联名账户等,一方去世后,自动转到另一方名下。采用资产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 的方式,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资产,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可拥有整个资产。联名账户的缺点是,如果与子女开设联名账户,父母可能会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比如联名账户的存款子女可以全数取走。如果房产与子女联名,子女可以卖出自己拥有的份额,子女结婚后离婚可能失去部分房产份额。子女拥有的份额也可能被债权人追讨。 第四种方法是将资产转入信托,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这一工具最初主要用于对资产的控制,信托的历史比加拿大税务征收的历史要长,后来才越来越多地被用作税务规划的工具。从2016年开始,不管是身前信托还是身后信托,除GREs和QDTs这两种特别的信托之外,信托中产生的收入如果没有分配给受益人,信托收入将按最高的个人边际税率纳税,如果分配给受益人,将按个人边际税率纳税。信托中的资产每21年会被视同卖出,利用信托转移资产需要考虑资产增值的税务问题。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 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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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是一份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要涉及相关的三方: 保单所有人(Policy Owner)、被保险人(Insured)和保险公司(Insurer) 。保单所有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不同的人,比如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公司为公司主要雇员购买保险。在拥有人寿保单的漫长岁月中, 保险需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保单所有人可能会考虑将手上的保单转移给他人,或订立遗嘱由他人继承,不管是哪种情况的转移,你都需要了解保单转移或继承有怎样的税务后果,是免税的还是需要交税,如果要交税,税务负担有多重。 税法上将保单的转移视为卖出(Disposition)。当保单所有人选择将保单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方时,保单的收益会视同实现,被作为保单所有人的收入纳税。保险公司也会发给保单所有人相应的税务凭证用于报税。个人之间的保单转移,收益是保单转移时的现金价值(CSV,Cash Surrender Value)扣除调整后的保险成本(ACB,Adjusted Cost Base)的部分。需要注意的是,人寿保单在税法上并不属于资本类别的资产, 产生的收益不同于普通的资本增值,普通的资本增值享有税务优惠,只有一半作为当年收入纳税,而保单增值却要100%作为收入纳税,因而也不能用于抵减其它类别资产产生的资本亏损。 上述原则适用于平等独立的个体之间的交易,通常称为常规交易(Arm’s length transactions),如果交易双方具有血缘,婚姻或经济利益等关系,其交易称为非常规交易(Non-arm’s length transactions)。保单的非常规交易适用于一些特殊的规则,有两种情形可以实现保单的免税转移。 第一种情形,在身前或身后将保单所有权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身前转移是保单所有人通过保险公司自愿变更保单所有人,或由于婚姻破裂,共同生活伴侣分离而进行的保单分割,身后转移是按遗嘱或其它约定将保单所有权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在转移时,保单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尽管保单转移是免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税务规则仍然有效, 这就是收入归源条款(Attribution Rules), 即配偶通过保单贷款或直接支取现金价值而产生的收益将会归源到原保单所有人处纳税(离婚分割除外)。另外,如果在保单中指定的后备保单持有人(Contingent Owner)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保单继承人不是配偶,子女或孙子女,保单转移会视为卖出,收益需要交税。 第二种情形, 保单所有人通过保险公司将保单所有人变更为子女或孙子女。条件是保单的被保险人是保单转让人或受让人的子女。比如,父母为未成年的子女购买保险,因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不能作为保单持有人,待子女成年后,父母可免税将保单的所有权转移给子女。另外,祖父母作为保单持有人,孙子女的父母或孙子女做为被保险人,祖父母将保单转移给孙子女或孙子女的父母也适用于免税转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情形的保单转移如果通过遗嘱指定保单资产继承人,不管指定的是子女还是孙子女,当保单所有人去世时,保单中的资产会进入遗产认证程序,保单被视同出售,保单收益要作为保单所有人去世当年收入纳税。举例, 父母为10岁孩子购买分红保险,假设年缴$5,000, 20年供款约$10万,假设父母忘了变更保单所有人,在孩子65岁时父母去世,这时候保单调整后的成本(ACB)已经降为0, 现金价值$110万将被作为去世那年收入纳税, 这将产生非常严重的税务后果,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保单所有人需要在身前变更保单所有人或在保单合同中将子女或孙子女指定为后备保单持有人。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 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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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许多人都开设和使用联名账户来共同拥有财产,比如房子,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等。联名账户有两大类: 一种是 Joint tenancy,另一种是tenancy in common。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生存者取得权(right of survivorship),后者没有。 有没有生存者取得权差别很大。如果采用Joint tenancy ,比如说夫妻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如果其中一人去世,财产将自动全额转到另一人名下;如果采用tenancy in common,假设老王和老李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份额可以不对等,比如老王拥有60%,老李拥有40%的份额,如果老王去世,那么他的那部分不会自动转移给老李,而是按照其遗嘱中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由遗产法规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在 Joint tenancy中,由于有生存者取得权的存在,此类联名账户被许多家庭作为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来使用,通过和配偶及子女开设联名账户来转移财产。其优点是:它可以不通过遗嘱认证的程序,不需要交纳遗嘱认证的费用即可实现财产的顺利转移。因此, Joint tenancy除了在夫妻之间广泛使用外,父母和子女之间也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 Joint tenancy,使用 Joint tenancy有上述好处,但下面这些问题也是你在使用联名账户前需要三思而后行的。 将资产与子女联名,可能使你失去对资产的完整控制。比如你和子女开始联名银行账户,子女可将联名账户资产全数取走。如果你后悔了,想取消该联名账户,还必须由你的子女同意签名;你将房产与子女联名,如果想卖房时,还必须征得子女同意房屋才能出售。 将已经拥有的资产与子女联名可能引发资本增值税问题。比如你有一投资物业,将子女名字加上去,50%由子女拥有,在你开设联名账户时,该物业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所有权由两个人分享,但50%的资产被视同卖出,你需要交纳资本增殖税。又如,你和未成年的子女开始银行联名账户,所有的利息收入仍作为你的收入纳税。 联名账户的资产可能被追债或被分割。比如子女出现债务问题,联名账户的资产将被要求用于还债。子女结婚后,联名账户的资产一部分将变成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若子女的配偶出现债务危机,联名账户的资产也可被要求用于还债;如果子女的婚姻关系破裂,子女的原配偶也有权分走联名账户资产的一部分。 联名账户在特殊情况不能避免遗嘱认证的程序。比如,年迈的父母与其中一个子女开设联名账户,只是方便由子女支付各种账单,并无意在去世后将该账户资产全部转移给该子女,这种联名账户实质上只是一种代理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避免遗嘱认证程序。 要避免遗嘱认证程序,实现遗产顺利转移,除开设联名账户外,还有许多方法。比如,在保险公司开设保本基金账户,同时指定受益人;利用人寿保险的储蓄,投资和免税增长及转移的功能,也可实现资产的顺利转移。 采用联名账户的方式可能引发资产分配不均。假设你通过联名方式将度假屋转移给孩子A,把投资账户资产通过遗嘱转移给孩子B,价值市场价值都是100万,资产增值都是60万,但由于联名资产不需要经过遗产认证程序,A取得的资产不需要付税,B在继承遗产时,遗产需要扣除所有资产增值包括度假屋增值产生的税收,B拿到的遗产将比A少很多。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 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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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加拿大华人移民除了拥有自住房外,有余钱后还考虑投资其它房产,比如公寓、出租房、商业物业、农场、加油站等。在华人聚居得大多伦多地区,房地产市场连续上升多年,最近一两年房价暴涨,有些持有投资物业的家庭考虑将其房产变卖,而有些手上有现金的,却考虑趁房市火爆,炒上一把。房产投资是否赚钱,赚多赚少,不是简单看买卖价差,也不是看税前收入,而是要看税后还剩余多少。出售投资物业除了支付经纪费用和律师费用外,收入税是不能不考虑的,那么投资物业出售后要交多少税呢? 许多人都认为卖房赚的钱属于资本增值,增值有一半直接放到自己口袋,剩余一半才作为收入交税。但如果投资房子的目的不是赚取租金收入,而是短期炒房盈利,增值部分就不是资本增值而是要作为生意收入全额交税了。如果炒卖楼花,不仅增值部分要作为收入全额纳税,而且转让楼花时支付定金及增值部分还需要缴纳销售税,在安省税率是13%。 之前有人讨论一起炒房盈利的物业,购买价100万,交割后不到半年即卖出,和其购买价相比就增值了16万加元,不少人羡慕不已。有的投资者看到买卖价差大就认为投资物业的回报不错,但如果根据扣除相关的税费后的情况进行测算,将投资回报和所承担的投资风险及税务风险相比,这种投资方式可能就没有那么吸引人了。 从税务风险来看,如果税局根据业主购买该房的意图、持有的时间等因素考虑,认定为炒房行为,则增值部分作为生意收入纳税,扣除经纪费用,律师费用后的余额需要作为收入纳税。那么$16万的增值最后业主能拿到多少呢?初步估算卖房经纪费用,律师费用,持有房屋半年的成本为$6万,则有$10万要作为收入纳税。交多少税取决于该业主的其它收入,假设工作收入为$10万,则房屋增值这$10万收入的边际税率约为46%,要交税约$4.6万,这样税后收入为$5.4万,尽管利润仍然可观,但与大家认为的$16万收入已经相去甚远。另外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在非常短的时间卖出,可能被税局要求将消费税HST退税的$2.4万退还,$16万增值拿到手就只有$3万左右了。如业主能够长期持有,卖出后作为资本增值而非收入纳税,则最后拿到手的增值约$7-8万,收益会好很多。 按照上面的方法一算,实际上炒房并不划算,除了支付各项费用外,HST退税也拿不到,大部分盈利都被税局拿走了。有些投资人卖房后选择不申报,会给将来留下后患。加拿大税务制度采取的是自愿自我申报制度,你卖了房不会有税局给你税单盯着你要求你交税,但税局要求纳税人要如实申报全球所有收入,同时税法规定,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原始资料6年以上,以备税务局随时查验。如果被查偷税漏税,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如有偷税漏税行为,还未被税务局查到的纳税人想改过自新,可以通过“自愿披露系统”(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自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免受处罚。等到税务稽查人员上门查税,就非常可能面临重罚。对于严重的偷漏税,税务局可能会将案子移交司法机构处理,对逃税者处以50%~200%的罚款,重者会被判处两年监禁。未入籍有刑事罪的移民出狱后会被递解出境,同时失去移民身份。 联邦政府早在2016年预算中就向税局拨款$4.44亿元,计划在未来5年内,严厉打击和查办加拿大纳税义务人的各种逃漏税行为;为防止逃税者出国“避难”,加拿大税局在去年秋天开始实施强制性措施,收集对每个被指控逃税(即便尚未被定罪)的加拿大人的指纹,并在今年的4月1日起正式展开追踪,此举可能会导致逃税者的出国旅行受到限制,这些严厉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逃税者产生震慑作用。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 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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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是你未来预期的劳动收入的现值,在你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你通过将你的部分收入储蓄和投资,逐步将人力资本转换为金融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你的总的经济财富。 在投资中,你会面临市场波动的风险,通常你要取得高回报,就得冒高风险。这些风险通常不能消除,但你可以通过投资到不同类别的资产中来分散你的投资风险。但是,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不同,它只有风险而没有回报。由于这种风险没有潜在的回报,要保障你的受益人免遭由于你的人力资本过早消亡而造成的损失,必须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来对冲人力资本的损失的风险。 人力资本是你的总经济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你有负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生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你的收入,那么用人寿保险去对冲你的人力资本的损失,就可以保障你的受益人不会由于你的人力资本的损失而受到任何影响。 购买保险时首要的问题不在于购买哪一种保险,而在于购买多少保险。许多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往往把精力花费在选择保险品种上,考虑的是终身保险,灵活保险,分红保险到底哪种好,哪种保费便宜,哪种分红高,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预算来确定保额。当购买人寿保险资金有限时,强调终身人寿保险储蓄和投资的功能会影响人寿保险的风险保障程度。事实上当用有限的资金购买人寿保险时,在保额不够的情况下,选择终身保险是以放弃一定额度的死亡保障作为机会成本的。 我们来看看王先生的故事。王先生40岁,有两个孩子,11岁和2岁, 太太在家照顾两个孩子, 一直没有工作, 全家依靠王先生6万的收入维持所有的开支,房屋首付不多,贷款还有近30万的余额。两年前当第二个孩子快出生时, 王先生决定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以确保即使自己在有意外的情况下孩子们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他遇到了一位保险顾问,建议他购买分红保险,好处是分红稳定,保额逐年增长,现金价值高,投资免税增长, 退休后可以从保单中取钱,王先生很感兴趣,但由于预算比较紧张,每月只能付款$300多元,根据这一预算,该顾问帮王先生申请了$12.5万元的分红保险。 王先生决定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正确的决策,但事实上王先生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即先考虑了购买哪一种保险,并以自己的预算来决定购买多少保额。这份人寿保险保单最大的问题是保额不够,或者说保障功能不足。很容易地看到,如果有任何意外,用12.5万元或稍微多一点的人寿保险赔偿作为这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来支撑这个家庭,时间上将不会持续太久。正确的做法是先考虑保额,比如考虑50万保额,预算不变,可以用10万分红保险加40万10年期短期保险来实现。 所以购买人寿保险,需要解决的首要的问题是需要多少保险,应购买多大保额的人寿保险。这一额度不应该受购买何种保险的影响。当我们考虑购买哪种终身保险时,我们已经离开了风险管理领域进入了金融投资领域。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Email: info@mvwealt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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