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学堂

答:越来越多的加拿大居民在经营生意时是通过有限公司进行的,说到有限公司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一是有限责任,二是具有税务上的优势。你可以决定给自己发工资, 分红还是从公司借款,通过合理规划,能起到省税的效果。但涉及到从有限公司拿钱时,公司拥有人却可能犯了一些低级错误,没有分清楚自己拿的钱是属于哪种性质的,给税务处理带来麻烦。

一般来说,你自己的有限公司可以给自己发工资,但发工资前需要在税局CRA注册工资(Payroll )账号,按期缴纳预扣税和CPP,次年2月底前还要发一份T4给自己,并同时邮寄给税局T4汇总表。如果你自己公司给你分红(dividend),次年2月底前要发一份T5给自己,并同时邮寄给税局T5汇总表,如果没有按税局规定,会有数额不少的罚款。

答:按税法15(2.6)条款,如果你作为股东从你持股的公司借款,如果在借款当年的财务年度后的一年内没有还款,那么这笔借款将需要作为应税收入,在借款当年的个人所得税表中申报。

举例,如果你在2018年6月1日从你公司借款5万,假设你公司会计年度结束日期在 2018年10月31日,如果你没有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把借款还清,那么这5万借款及利息必须作为你2018年的个人收入纳税。由于被税局查税时,个人税申报的会计年度可能已经过去若干年,此时更改过去年度的税表会引致补税,罚款及利息等。同时,由于公司税务及财务处理上仍属于借款,公司无法将个人纳税的借款收入作为公司成本抵减,由此会对股东及公司造成双重征税。

答:假设你是公司唯一股东,你公司会计年度为10月31日,假设2018年6月1日,你从公司借款5万,到2019年10月31日前将贷款归还,2019年11月1日你又从公司借款,那么按税局规则,这种连续性借款将被作为你2018年收入纳税。通常借款归还后又在一个月以内借出,税局视之为同一借款,即使超过一个月,也需要解释新借款与原借款有何不同。

答:当你即是股东又是雇员的情况下,会有一些免除条款。

如果借款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自己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股票,或者购买用于生意需要的汽车,或者是你或你公司员工借款购买自住房等。

有关购买自住房借款方面的条款比较复杂,如果你公司员工只有你一人,你很难向税局证明你借款是基于你是公司员工还是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基于你是公司员工而不是股东借款,那么该借款没有免除条款。

当你作为股东拥有少于10%的借款公司股份并且在与借款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也可能适用于免除条款。如果借款符合免除条款,即使没有在税务年度之后一年内归还,也不会作为借款当年应税收入纳税,但你仍然需要申报视同利息收入(deemed interest benefit)。

答:对于有现金价值( cash value )的人寿保单,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受益人既能得到现金价值,又能得到被保险人去世后的身故赔偿,这是对保单现金价值的误解。当你购买保额固定的终身人寿险保单时,你购买的是有现金储备的身故赔偿,现金储备被称为“现金价值”。通俗地讲,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在选择退保时能够取回来的钱。

答:我们知道,保费是跟年龄相关的,随着年龄的增加,保费会变得非常昂贵,保险公司终身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费,投保人在缴费期间每年缴纳的保费是一样的,在投保的前期,缴纳的保费除了用于支付保险公司各种费用外,比如保险成本及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后剩余部分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储蓄,多缴的保费加上一定的收益就是我们所说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代表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现金部位,即开始投保时现金价值很低,逐步增加,最后等同保额。现金价值用于抵消身故赔偿的风险,即减少保险公司的“净额风险”(Net Amount at Risk)。净额风险是死亡赔偿和现金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就是保额-现金价值这个差额部分。

答:两者不可分割,终身人寿保单的保费能够保持均衡水平,是因为保单的设计中用现金价值及投资产生的收益来降低保险风险部位,从而降低保险成本,这样可以帮助控制其保险成本未来的增长。也可以说,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就是将现金价值作为一种自我保险额来降低保额,同时用现金价值投资的收益抵消部分保险成本,这就是为什么在被保险人年龄到100岁时,现金价值与身故赔偿等额,即这时候保单内保险部位已经为0,保险成本已经没有了。所以终身保险的现金价值和身故赔偿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答:保单的现金价值类似于房屋的净资产(Home Equity),它是整个赔偿额中具有较强流动性的部分,反映的是保单的净权益。如果将保单取消时,能拿回来的就是现金价值部分,换句话说,退保只退现金价值,不是退还全部保费,如果把保单红现金值取走,保单就会失效,如果只是取走部分现金价值,保单赔偿额会有一定程度降低。

答:如果选择提取现金值,除影响保额外,超过调整后保险成本以上的部分就会作为收入纳税,所以在多数情况下需要现金时,以贷款的方式获得现金比直接支取更能取得税务上的优势。

通常所说的保单贷款,实际上就是用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通常能贷到的金额是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不超过90%。贷款并不影响保额,在贷款期间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会在保额中扣除贷款的金额。

答:税局定义的主要住所和通常意义上的自住房还是有区别的,只有符合税局主要住所的规定的房屋才能免税,而不是所有自住的房子都免税。就算是你任何时候都只有一套自住房,但如果你持有住房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比如自己建房后即卖出,或购买楼花后未入住即卖出,这些情形不符合主要住所规定,所取得的收入不仅不能免税,也不是按资本增值纳税,而且很可能被作为生意收入全额纳税。

答:假设购买土地自建房入住后不久就卖出,扣除经纪费用等净赚50万,如果符合主要住所条件,则不需要交税,如果按资本增值对待,假设你边际税率为50%,则交税12.5万,如果被作为收入对待,由于超过22万以上的部分边际税率为53.53%,按此边际税率计算,需要交税约23万。可见不同的处理方式,税务后果差距甚大。

答:自住房在出售时要免税必须要满足加拿大税局定义的主要住所的条件。一是必须是住房单位,包括不可移动的房屋比如独立屋、半独立屋、镇屋、公寓等,也包括可移动的房屋比如拖车式活动房屋、船式活动房屋等;二是你独自或与他人共同拥有该房屋;三是你或你的配偶,前任配偶或孩子在该年时间内在该房屋内居住过。四是你需要指定它为主要住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也需要符合一定规定,一般说来,所占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0.5公顷或1.25英亩。

答:尽管你自建或请人帮助建造的住房,或购买楼花入住后卖出,在形式上符合上述定义,但你的住房仍可能不被认可为免税的主要住所。加拿大税局2005年1月在一份自建住房税务指引中有较为明确的解释。如果你以自雇形式建造房屋的目的是盈利,或建房以预期将来卖出盈利,那么你取得的增值将被作为生意收入。即使是偶尔为之的建房行为,只要目的是盈利,仍然被作为生意收入纳税。只有在购房时没有打算尽早出售获利时,其增值部分才能作为资本增值而非生意收入纳税。

答:税法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款,但法庭和税局通常根据如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一是购房时的意图,包括购买土地或房屋时的意图及可行性;按照原来意图执行的情况如何;购房后意图改变的证据。

二是建房或购房人所从事的职业及生意特征,与房地产开发交易相关程度如何;贷款合同条款,建房或购房采用的是中长期贷款,还是短期贷款,是否随时可以归还贷款本金而没有罚款,拥有物业的期限有多长,过去从事类似房产交易频繁的程度,临近交房或刚入住后是否有企图卖房的行为,与你共同拥有产权人的意图是入住还是交房后就卖出。

答:新供款额由2018年你的挣得收入(Earned Income)产生,通常为你挣得收入的18%,最高为$26,500,要取得最大供款额,你的收入要达到147,222。如果你2018年你的挣得收入高,比如说20万,按18%计算产生的供款额为3.6万,但你最高供款限额是$26,500。挣得收入可包括净租金收入,但不包括投资收入比如利息,红利和资本增值。

答:这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供款额最高为$26,500并不表明今年你可购买的RRSP不能超过$26,500。你可购买并抵扣收入的RRSP额度在税局给你的2018年的税务评估表(Notice of Assessment)上可查到。通常可抵扣额(Deduction Limit)是你今年可购买的RRSP最大额度。

答:2020年2月29日,即2020年度的前60天。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购买的RRSP既可用于抵减2019年的收入,也可用于抵减2020年的收入。RRSP投资的币种一般是加元, 部分投资机构允许投资者用美元购买RRSP。

答:可递延到未来使用。如果你在1991-2018年间有未用完的RRSP供款额, 可留到2019年及以后年度使用。

答:投资RRSP前需要知道你的边际税率是多少。边际税率的高低决定你购买RRSP后当年能少交多少税。比如在安省,如果你的收入是$12万,你的边际税率是43.41%,购买$1万RRSP当年可少交税$4,341。

答:不要超额购买RRSP。每人终生可以有一次机会超过限额购买RRSP $2,000,但该超买部分不能用于抵减当年收入,而超过限额$2,000以上部分每月会有1%罚款。如在2019年才开始工作,要等到2020年1月才能购买RRSP,用2019年收入产生的额度抵减2020年的收入,而不能用当年收入产生的额度抵减当年的收入。

答:可以不用或只用部分。比如你今年的RRSP购买了$10,000,在填报2019年的税表时, 发现抵减 $6,000更有利,可以留$4,000在以后年度抵扣收入。

答: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 可利用RRSP贷款购买RRSP,等明年报完税得到退税后, 先偿还部分贷款,其余贷款在以后年度分期偿还。假设你的收入为$120,000,边际税率为43.41%,$10,000 RRSP当年可少交税$4,341,按4%贷款利率计算若两年能还清,贷款成本最多为$800。同时, 你的RRSP投资在两年内的收益按3%计算,两年能收回$600。即你以$200的代价,换取了当年少交税$4,341。

答:有许多情况需要利用信托,比如,当资产拥有人考虑万一有不幸发生离世时,想把资产留给孩子,但孩子未成年,在有生之年又不能够把资产直接转移给孩子;或孩子已经成年,但担心孩子心智不够成熟,不放心把大额资产直接转移给他,或一次性转移给他,怕他把资产挥霍;或担心孩子因婚姻家庭的变故,财产被分割,或因官司诉讼,财产被追偿而受损;或担心你去世后配偶再婚,资产可能变成配偶家庭资产而不能保全,不能全部由你自己孩子继承;或者是再婚家庭,想去世时仍能保障再婚配偶的生活,再婚配偶去世后又能把剩余资产留给自己的子女;或有残疾子女,担心自己去世后他们不能得到很好照顾,想留一份遗产给他们,同时又不影响他们领取社会福利。

答:身后信托是最常见的形式。身后信托(Testamentary Trust)是在信托的设立人即委托人去世时才生效的信托。身后信托可以通过遗嘱来设立,因而身后信托往往又称为遗嘱信托(Will Trust)。身后信托也可以通过单独的信托声明来设立。

资产拥有人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够,或不放心把资产直接交给受益人,或需要控制自己身后的资产,就需要考虑使用身后信托。身后信托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实现去世后对资产的控制,二是用于财富传承过程中的税务规划。如果资产拥有人在有生之年由于上述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放弃资产的控制权,并且在身后仍需要 继续控制遗产的使用和分配,那么设立身后信托几乎是实现身后资产控制的仅有的选择。

答:身后信托也有其缺点,身后信托在委托人去世后才生效,转入信托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委托人的遗产,因此与其它遗产一样,还是要先经过遗嘱认证程序,缴纳遗嘱认证费用,并等待遗嘱认证程序的完成。

信托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在日历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需要单独报税,除GREs(Graduated Rate Estates)和合格的伤残信托(Qualified Disability Trust)等外,信托资产产生的收入如果留存在信托中,将按照最高边际税率纳税,而且信托税收不像个人税收有免税额,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信托都不会把收入留存在信托中,而是将收入分配给受益人,受益人取得的收入将按照受益人个人边际税率纳税。

如果受益人收入比较低,按个人收入纳税与按信托最高税率纳税在税务上会有非常大的优势。

答:信托内的资产增值在未实现时是不需要报税交税的,但信托资产每21年会被视同卖出一次,相应的资本增值会视同实现,需要报税。

税法之所以规定信托资本类资产21年视同卖出规则,目的是避免信托无限期地递延未实现的资本增值,如果信托中资本类资产一直都不卖出,未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类资产就会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而不用交资本增值税。

目前可置入信托的资产中,人寿保险保单不受21年视同卖出规则的影响,因为税法上未将人寿保险保单视为资本类资产(Capital property),因而在信托中终身人寿保险保单可以作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答:加拿大与美国不同,没有遗产税,当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可以免税转移到配偶手上;若所转移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免税的特例,比如家庭主要住所可免税转移给子女或其他继承人,但各省会收取遗嘱认证税或认证费(Probate Tax or Fee) 。以安省为例,若遗产在$50,000元内,遗嘱认证税为遗产总额的0.5%,超过$50,000部分为1.5%。

答:没有遗产税并不意味着资产转移时免税。大多数情况下,若配偶也去世时,加拿大会征收资产增值税,即当纳税人身故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最后的税表,( Final Tax Return)。其若干类别的资产如投资物业、股份、基金等财产(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掉,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capital gain/loss),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

不管遗产转移给谁,如果涉及到税,都是以纳税人的名义缴纳。死者其它未尽税务事宜,也要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而且必须在这些税款交清后,遗产继承人才能领到遗产。

 

答: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一对居住在安省的夫妻购买的一所价值$150万加元的投资物业(非免税的主要住所),假设每年利息支出,维护成本与租金正好相抵,房屋未做折旧处理,假设投资物业每年可升值6%,按今天的价值计算,若30年后该夫妻不幸去世,那所150万元的房子将增值至$860万元,这样,在该投资物业转给他们的继承人之前,须交纳近$186万的资本增值税。若考虑还有注册账户及股票基金投资,由于所有的资本增值都视同实现,边际税率提高和纳税基数增大,须交纳的资本增值税会更多。

 

答:资本增值纳税是一颗滴答作响的税务定时炸弹,有朝一日政府可从纳税人遗产中取走一大部分的资产。对于这样一颗定时炸弹,许多人都未曾想到过,更不用说有任何准备了。因此,为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利益,保全资产不被拍卖,需要事先有妥善的财务和遗产规划。

一是现在就开始储蓄,以应付未来必须要缴付但不知道确切额度的税款,但现在储蓄产生的利息部分也需要每年纳税,税后利息收入增长可能还赶不上通货膨胀;

二是继承人在继承资产时,如无力负担巨额税款,继承人要向银行借款以支付所欠税款,需要继承人有好的信用记录和举债能力;

三是由遗产执行人变卖遗产用以缴纳税款,但变卖遗产并非去世者所愿,临时急于变卖物业套取现金以偿还税款,房屋售价往往低于时价许多;

四是通过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其现金价值和保额不断增长,以应对不断增长的税务负担。从以上几种方法来看,利用人寿保险赔偿支付所需税款是最为有效的遗产规划的办法,通常可选择终身人寿保险作为遗产规划的工具。

答:税局的定义是挣得收入(Earned Income),包括常见的雇佣收入、研究津贴、自雇(和合伙生意)的净收入、房屋出租的净收入等。银行存款的利息、股票的股息、和炒股买房的资本收益不能用来计算RRSP的额度。

答:要知道自己可以买的RRSP最高限额,最方便的办法是查阅加拿大税务局寄给每个纳税人的税后评估表(Notice of Assessment),里面清楚地列出了纳税人可以购买RRSP准确限额。RRSP额度如果没有使用,可以累积到将来用,或者是现在买了RRSP,可以暂时不用来减收入,留到将来收入更高时抵税。

答:只要你有挣得收入,有社会保险号码(SIN),报过税并且有RRSP额度,而且年龄不超过71岁,你就有资格购买RRSP。

即使你的年龄超过71岁,但你的配偶未满71岁,你仍然可以通过配偶购买配偶RRSP,报税时可以用来抵减你自己的收入。关于RRSP供款人的年龄,没有最小年龄的限制,税局并没有规定未成年的孩子不能购买RRSP。

答:当你成为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后,CRA并不会要求你将RRSP余款全额取出,你可以将RRSP账户继续保留,投资增长的部分在未取出前也不需要向加拿大政府上税。

在RRSP取出时,如果你已经是非加拿大税务居民,由金融机构按照Withholding tax 的标准扣税,税率为25%,同时给你一份NR4的表格。如果你有HBP借款,在你成为非税务居民前,应将借款余额存入RRSP账户,否则该余额将作为你离开加拿大当年的收入纳税。

答:人力资本是你未来预期的劳动收入的现值,在你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你通过将你的部分收入储蓄和投资,逐步将人力资本转换为金融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你的总的经济财富。

在投资中,你会面临市场波动的风险,通常你要取得高回报,就得冒高风险。这些风险通常不能消除,但你可以通过投资到不同类别的资产中来分散你的投资风险。但是,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不同,它只有风险而没有回报。由于这种风险没有潜在的回报,要保障你的受益人免遭由于你的人力资本过早消亡而造成的损失,必须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来对冲人力资本的损失的风险。

答:人力资本是你的总经济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你有负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生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你的收入,那么用人寿保险去对冲你的人力资本的损失,就可以保障你的受益人不会由于你的人力资本的损失而受到任何影响。

答:购买保险时首要的问题不在于购买哪一种保险,而在于购买多少保险。许多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往往把精力花费在选择保险品种上,考虑的是终身保险,灵活保险,分红保险到底哪种好,哪种保费便宜,哪种分红高,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预算来确定保额。当购买人寿保险资金有限时,强调终身人寿保险储蓄和投资的功能会影响人寿保险的风险保障程度。事实上当用有限的资金购买人寿保险时,在保额不够的情况下,选择终身保险是以放弃一定额度的死亡保障作为机会成本的。

答: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王先生40岁,有两个孩子,11岁和2岁, 太太在家照顾两个孩子, 一直没有工作, 全家依靠王先生6万的收入维持所有的开支,房屋首付不多,贷款还有近30万的余额。

两年前当第二个孩子快出生时, 王先生决定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以确保即使自己在有意外的情况下孩子们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他遇到了一位保险顾问,建议他购买分红保险,好处是分红稳定,保额逐年增长,现金价值高,投资免税增长, 退休后可以从保单中取钱,王先生很感兴趣,但由于预算比较紧张,每月只能付款$300多元,根据这一预算,该顾问帮王先生申请了$12.5万元的分红保险。

王先生决定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正确的决策,但事实上王先生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即先考虑了购买哪一种保险,并以自己的预算来决定购买多少保额。这份人寿保险保单最大的问题是保额不够,或者说保障功能不足。很容易地看到,如果有任何意外,用12.5万元或稍微多一点的人寿保险赔偿作为这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来支撑这个家庭,时间上将不会持续太久。正确的做法是先考虑保额,比如考虑50万保额,预算不变,可以用10万分红保险加40万10年期短期保险来实现。

答:每年 4 月 30 日前,加拿大纳税人都必须递交自己上一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T1 所得税主申报表》(T1 General Tax Return)以及相应的省所得税申报表及附属计算表。纳税人可以在线访问 CRA 网站取得报税相关表格及各种指南。尽管近年来已开发出很多电脑报税软件,使申报过程变得更加容易,但由于所得税申报表比较复杂,每年申报规定也有更新,因而纳税人在申报前需要详细了解税局报税指南和规定。可参考的重要的参考文件是《所得税和福利总体指南》(General Income Tax and Benefit Guide),另外还可参阅其它指南和相关附表填报指南。

答:常用的附表包括:资本收益(或损失)(Schedule 3 - Capital Gains (or Losses)),投资收入表(Schedule 4 - Statement of Investment Income),配偶或家属的抵税额表(Schedule 5 - Amounts fo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and Dependants),工作所得税福利表(Schedule 6 - Working Income Tax Benefit),未使用RRSP的供款和转账、购房计划(HBP)和终生学习计划(LLP)的交易活动(Schedule 7 - RRSP Unused Contributions, Transfers, and HBP or LLP Activities),自雇及其他收入的 CPP 或 QPP 供款表(Schedule 8, CPP or QPP Contributions on Self-Employment and Other Earnings - Common to all EXCEPT for QC),联邦学费和教育额表(Schedule 11) – Federal Tuition and Education Amounts),捐款和赠礼(Schedule 9 - Donations and Gifts)等。

答:需要的表格有:安省居民资料信息表(Information Sheet - Residents of Ontario),安省税表 ON428(Form ON428 - Ontario Tax),安省顶税金表 ON429(Form ON479 - Ontario Credits),ON-BEN 表:安省老年福利及安省老年房主地产税补助申请表(Form ON-BEN),配偶或家属的抵税额表(Schedule ON(S2) - Provincial Amounts Transferred From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安省学费和教育额表(Schedule ON(S11) - Provincial Tuition and Education Amounts)等。

答:完成T1表的第一步是填写第1页的个人资料。纳税人要填报姓名、地址、SIN卡号码、出生日期和婚姻状况(包括配偶的姓名、SIN卡号码和收入信息)。第二步是填报总收入,在第2页中,最上面是回答是否有10万加元以上海外资产,之后是填报上一年所有的收入。第三步是填报净收入。在第3页中用总收入抵减RRSP供款,托儿费用等后得到净收入。第四步是计算应税收入。净收入抵减非资本项目亏损等后剩下的就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即用于计算应缴税款的收入。第五步是用schedule 1 和 428表计算联邦税和省税额度。第六步就是在第4页上填写应交税额,扣减预付收入所得税,如果数字为正,即为纳税人应补缴的税额,如果数字为负,即纳税人应该获得退税的数额。

答:在加拿大,有限公司可以注册为联邦有限公司或省有限公司。如果生意只在某一省份进行,可考虑选择在该省登记注册,如果生意可能在若干省份进行,可选择注册为联邦有限公司,联邦公司在其它省经营时,需要在其它省办理跨省登记。

另外,注册联邦公司或省公司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联邦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而在各省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名称只在该省范围内受保护;加拿大联邦公司要求每年办理年检手续,而省公司一般不需要年检,只有在公司注册地址、董事信息等变更时才需要通知注册机构;通常联邦公司需要同时办理联邦及省登记,因而要交纳两级政府收费,但安省是个例外,注册联邦公司后在安省登记,安省政府不收取跨省登记费用。

答:加拿大公司登记注册手续一般分为查名、准备申请表格和章程(Articles)、向政府提交申请、领取注册文件等几个步骤。

答:查名主要是检查是否已有同名或类似名字公司存在,同时取得查名报告。查名一般通过专业查名公司进行,查名公司通常会评估所用的名字是否可能与现存的名字类似而可能发生纠纷。公司名称可由公司注册人自己来命名,如果不查名,也可用由政府注册部门编发的数字公司,比如555666 Ontario Inc.等。在选择使用文字作为公司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注册省份有关法律,不得使用与与其它公司名称或注册商标相同名称,尽量避免选择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名称。

公司名称后必须有“有限公司”、责任有限公司”(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或 Limited) 等字样或其相应的缩写 (Corp., Inc.或 Ltd.)

答:取得查名报告后,即可填写公司注册申请表格及准备公司章程。表格要求的资料有: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最少及最高董事数目、公司创办人、董事姓名及住址。章程一般包括公司营业范围,所发行股份类别、数量及股份权利,股份转让及其它规定。公司注册文件对董事身份有要求,比如安省要求至少25%的董事(如果董事数目少于4个,则至少1个)为加拿大居民或公民。公司创办人与公司董事及股东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基本要求是18岁以上,有行为能力,不处于破产状态的个人。

答:公司注册完成后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包括商业号码(Business Number),销售税税号(GST/HST),进出口号码(Import/Export Number),工资扣款(Payroll Deduction Number)。在安省取得公司注册公司证书后,通常需要向注册机构报送公司的第一次报告(Initial Return),包括公司董事名单,公司高管名单等。另外,按法律要求有限公司必须保存公司文件及记录。公司文件及记录通常包括但不局限下列方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股份转让登记,股东协议书及所有向政府登记报备的文件等。

答:是用来表明一个人有多少债务(Debt), 贷款机构会审阅你的债务量,再与你的收入作一比较,这就是债务/收入比率。债务/收入比率是按月计算的,它能给贷款机构显示你财务的健康状况。 你也可以自己计算这比率:首先把你的每月开支 (不包括居所、水电杂项或税务)加起来,这就是你的每月债项。下一步,要把你的全年总收入(扣税前)除以12,以计算每月收入。然后,把你的每月债项除以每月总收入,答案便是你每月不包括居所的债务/收入比率。比如你每月总收入为$3,000,每月债项:(信用卡付款、汽油开支及汽车供款等)为$600计算你的债务/收入比率,把你的每月债项除以每月总收入:$600/$3,000 = 0.20,这就是你的债务/收入比率。

答:假如你不包括居所的债务/收入比率为10% 或以下,你的财务情况可说是非常好;如果你不包括居所的债务/收入比率在10% 与20%之间,你要申请信贷基本上没有问题。不过,当比率越接近20%,你便趋向合理负债量的边缘。以上计算未包括居所的债务。计算合理居所债务的方法有好几种,其中一个方法主张房产债务应该是全年收入的两至三倍。如果你的每年家庭总收入是$80,000,那么,按揭贷款公司愿意提供的最高贷款额是 $240,000。不过,就算贷款机构愿意为你提供某一数额的贷款,并不等于你一定要接受该贷款额。

答:当你希望借钱时,有几项事情你需要考虑。如何寻找愿意借贷的资源和机构,明白各种贷款的差别,懂得如何计算贷款开支,计算自己的债务限额。大部份的消费者信贷都是源自银行、信托公司、储蓄公司、信用合作社和财务公司。无论你向什么人借贷,你必须要签订借贷合约,并且细阅条文细节。

答:要承认你正在面对债务困难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以下是一些当你仍未缴付上月的账单时,下月的账单已经来到;你不知道你的债务有多少;你以新的贷款来还清旧的贷款;你每月只能付最低还款额;你在债务上花去超过净收入的20%(缴付房租或按揭贷款后);你的信用卡月结单上显示过期未付的结存额;你逃避打开信件。

答:我们都知道人生有两件事不能避免:死亡和税,但很多人不明白这两件事是紧密相连的。加拿大虽然没有遗产税,但如果规划不当,人去世后名下的资产就变成遗产,可能会面临非常沉重的税务负担。加拿大税法对于死亡后资产增值的征税方式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某人去世,此人的所有财产被认为按照死亡前一日的公开市场价格出售,称为视同卖出,然后与其调整后的投资成本相比较,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因此,在纳税人去世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报税表。

答:称为最后的税表( Final Tax Return)。如果在1月1日至10月31日间去世,报税及交税日期仍为下年的4月30日。如果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去世,报税及交税的最后期限为去世后6个月内,交完税后才能向税局申请清税证明,在所有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拿到清税证明差不多要120天,拿到税局清税证明才表明该遗产不欠税局的税款,罚款和利息,遗产执行人才能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遗产分配,如果在没有拿到清税证明前就将遗产分完,如果欠税,遗产执行人需要承担相应债务责任。

答:要看具体情况,有许多移民朋友都希望将来把自己辛苦积累的财富留给自己的下一代,往往在遗嘱,投资账户及投资物业中指定孩子而不是配偶为受益人,但这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一定最为妥当。

答:我们来看一个例子。王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50来岁,王先生比李女士年长5岁,唯一的孩子小王也已经成年开始工作。王先生除RRSP退休金账户的投资外,还在非注册账户有可观的投资,原始投入资金为15万,现已增值至25万,未来可望继续增长,孩子为该账户的受益人。如果有一天王先生不幸去世,假设该投资已经增长至75万,王先生的投资会被税局视同按照去世当天的市场价格即75万卖出,将会产生资本增值60万,其中的50%即30万将会被作去世当年的收入来交税。假设王先生的边际税率为46%,这笔投资应交的税款为13.8万。

答:我们来算算账,假设王先生去世后该项投资由李女士继承,暂时不交资本增值税,投资本金为75万,但计税成本(ACB)为15万。李女士在王先生去世15年之后离开,假设继续在非注册账户投资,有8%的年增长率,这时候投资增长至237.91万,假设边际税率为46%,需交税51.27万,则税后本金加收益为186.64万。如果李女士在之后的15年,采取分期卖出的方式,将边际税率降至30%左右,则省税效果更明显。假设王先生去世后该项投资由孩子小王继承,税后为61.2万。假设小王继续在非注册账户投资,有8%的年增长率,为便于比较,同样假设15年后卖出,这时候投资增长至194.14万,假设边际税率同样为46%,需交税30.58万,则税后本金加收益为163.56万。在王先生的两种情形中,一个小小的受益人的差别,最终的税后净收益竟相差21.08万。

答:在家庭财富管理的过程中,许多家庭虽然有过成功的经验,但更多的是失败的教训。有的人能从失败中走出,有的人却把失败归咎于命运,天意。财富管理离不开正确的思考,缺乏正确的思考,就会误入歧途。投资者,财富管理者最常见的误区之一就是认为投资成功,财富积累的关键在于掌握市场的走势,但实际上从长期来看,成功的关键在于资产配置。

答:资产配置是财富管理决策的首要环节,并对投资绩效产生最为重要的影响。从长期(10 年以上)来看,资产配置决定资产收益。“资产配置是关键!”,也许这话您至今已经听了无数遍,它几乎和投资两个字如影随形,但您却可能未理解其真正的含义。

这句话最早出自美国学者Gary Brinson等人的研究结果。在1986年出版的《Determinants of Portfolio Performance》一书中有如下的结论:“大约有90%以上的机构投资组合收益差别来源于资产配置的不同,而仅有少于10%的投资收益差别可由市场时机掌握和证券选择不同来解释。”

答:Gary等人 通过对91家大型养老金公司10 年的投资绩效分解发现,总投资回报的91.5%由资产配置决定,只有4.6%由产品决定,1.8%由市场时机决定,剩下的2.1%由其他因素决定。实证数据研究表明,资产配置的重要性远高于“选股”与“选时”。该结论最初并没有得到专业投资人士及基金经理的认可。美国先锋基金公司(Vanguard) 的董事长为了证实Gary的结论是否正确,还组成一个特别的委员会,针对旗下的基金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在1987-1996年间,资产配置对对投资收益的贡献达到了88.7%!

答:资产配置的理论是建立在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基础上的,对于资产而言风险和收益是对称的,即我们常说的高风险,高回报;低风险,低回报,但通过投资到不同收益和风险模式的资产类别中,构建有效的资产组合可以达到降低风险和提升收益的效果。资产配置的目标就是通过合理分配资产,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让收益率最大化。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奠定了“资产配置”在财富管理行业中的核心地位,该理论的创始人Markowitz(马科维茨)等人因其在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方面的杰出贡献,在1990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答:加拿大的CPP计划最早一直按自设立以来,已成为加拿大退休收入计划的基石之一,到2018年6月, CPP基金的余额约为$3,666亿元,从历史上看, 过去15年来, CPP投资规模和投资组合的结构都发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化, 2000年时规模只有445亿,95%投资于固定收益工具,只有5%投资于股权类工具;过去10年来CPP对投资组合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效果显著,年复利回报达到8.0%。CPP基金投资分散,资产类别和地域的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CPP的整体回报水平,与此同时也降低了投资组合的风险。截止2018年3月,在加拿大的投资只占投资额的15.1%, 约37.9%投资于美国,13.2%投资于欧洲,20.4%投资于亚洲,5.6%投资于英国,3.5%投资于拉丁美洲。从投资组合来看,股权投资占59.1%,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占23.5%,固定收益投资占17.4%。

答:结婚后,安省的家庭法将视你的婚姻为一个平等的经济合伙契约, 类似于你和你的配偶开了一个合伙公司。如果一旦婚姻破裂,关系终结,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住房,度假屋,汽车,家具,退休金账户投资等,以及双方结婚前带入婚姻财产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都是一分为二的,这是一般的分配原则。

答:在离婚时财产都是一分为二的,这是一般的分配原则。这一规则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婚姻屋的分配并不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结婚夫妻有平等住在家庭住宅内的权利,不管婚姻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也不管产权登记在谁名下,离婚分割通常都是均分。如果夫妻分居,双方将协商谁继续住在该住宅内。如果夫妻居住的房子是其中一方父母拥有的,离婚后不能继续将其作为家庭住宅,也不能作为夫妻婚姻屋均分

答:安大略省家庭法规定,当你的婚姻终结时,你本人及你的子女可能有资格获得赡养费或抚养费。如果结婚超过1年后离婚,夫妻享有分享CPP退休金的权利。

答:在结婚前准备一份个人的资产负债清单,包括银行账户及投资账户报表,RRSP及TFSA账户报表,股票投资账户报表,持有私人公司股份的,需要准备公司财务报表,拥有房地产的,最好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取得估价报告。

答:通常在离婚时通常不作为家庭资产分割,但要尽量保持所继承资产相对独立,不要用于购买家庭共同拥有的资产,如果婚后想保护自己婚前资产,尽量避免将婚前房产或投资账户与配偶联名,联名即意味着你放弃了资产的部分所有权。

答:可以签订与家庭相关的各种协议(Domestic Contracts),比如同居协议,婚前协议,结婚协议,分居协议等。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 双方应仔细考虑是否需要签署婚姻契约(Marriage Contract),因为任何一方要求签署这样一份合约有可能伤害另一方的感情。

答:需要在结婚前尽早进行,双方列出自己带入婚姻的财产,以及一些财产需要估计都需要时间,也可能涉及双方遗嘱及资产授权(POA)都需要重新更改,这都需要时间。双方列出的资产清单要尽量完整清楚,避免使用一些模糊的字眼,比如拥有的公司不参与分割,这样的信息并不完整。在签订婚姻契约前,双方最好各种需求独立的法律和税务意见,避免选择同一律师或税务专业人士。

答:非居民与居民的税务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居民购买物业用于出租时,不需要缴纳预扣税,而非居民将投资物业出租时,需要每月向税务局缴纳预扣税,年度结束后可选择按216 条款下的所得申报表申报租金收入;其次,居民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有关主要住所的规定, 房屋出售时资本增值是免税的,而非居民则不能享受有关主要住所的税务减免,出售房屋时要预交税款,年度结束后申报资本增值收入。

答:首先需要收集死者留下的重要文件。死者可能将重要文件比如遗嘱存放在家中抽屉,衣柜,书柜,或保存在银行保险箱中,你需要在遗嘱认证前找到遗嘱。如果你已经知道遗嘱及重要资产存放于银行保险箱,联系银行开启保险箱,通常需要银行职员在场见证,除了遗嘱,其它一切物件均不可从保险箱中取走。除了遗嘱外,你还需要寻找其它重要文件,比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分居或离婚协议书,社会保险卡,医疗卡,驾照,护照,公民卡,近期的报税单,人寿保险保单,银行账户信息,注册退休金计划投资账户信息,其它证券投资信息,房地产契约,房屋贷款合同等。

答:可以选择以总租金收入法或者是净租金收入法来纳税。按照总租金收入法的规定,物业管理人有义务在每月交租金时,依法扣除总租金的25%,在次月15天以内上交给税务局,同时物业管理人每年必须向税局填报NR4表格。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按净租金收入法来纳税,填报NR6表并经税务局批准以后,租客或者物业管理人就可以按照净租金的25%代税务局扣税了。有租金收入的非居民可选择在次年申报上年个人所得税,如果只有租金收入,就可填报216 条款下的所得申报表(T1159)进行申报。按此表申报,只需要根据超额累进税率缴纳联邦税,没有省税,但对于非居民,有一项48%的税上税(Surtax)。

答:亲人去世后你必须要取得的最重要的文件是死亡声明(Statement of Death),其正副本均由丧葬公司签发。另外你需要向死者所在地的省政府申请官方死亡证明(Official Death Certificate),政府不会自动签发,当你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及向政府申请福利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答:税率是超额累进的,最低税率是15%。举例说明,比如2017年非居民房租净收入为8万加元,前$45,916按15%纳税,即应交税为$6,887,超过$45,916,低于$91,831的部分按20.50%纳税,应交税为$6,987.22,两者合计为13,874.22,加上48%的税上税,合计交税为$20,533.84。

答:对于资本增值的税务处理, 都是增值的50% 计入纳税人当年收入计算所得税。所不同的是,居民的投资物业可以先卖出,然后才报税和交税,非居民需要在卖出房产时预扣税款。

答:需要尽快联系与死者有关联的部门和单位。有关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和老年金计划(OAS),需要联系Service Canada。假如死者生前领取CPP和OAS,死者去世当月的CPP和OAS均可领取,但死者去世的下个月及之后政府发出的所有相关福利均需要退还政府。加拿大退休金计划设有身故补助金,若死者生前参与CPP计划,可以申请相关福利:发放给遗产继承人的一次性身故补助金,发放给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定期补助金,发放给18岁及以下未成年子女,或25岁以下就读于全日制学校子女的定期补助金。这些福利需要尽快申请,尚未支付的福利金最长的追索期限是12个月。

答:非居民卖家必须在房产将被处置的30天之前,或者在被实际处置后的10天以内,通知税务局。卖家需要填写相应税表T2062或T2062A,连同所需的支持文件一起寄到税务局,并申请一份清税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T2068),以确认因物业增值而必须交付的税款数额。预交的税款是房屋增值的25%,只有土地转让税可作为购房成本抵扣,其它费用比如经纪费用,律师费用等都不能抵减。未按时上交相应税表会导致税局罚款,超期一天罚款25加元,最高罚款为2,500加元。当税务局认可后,会发给非居民买家清税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证明书一式四份,前三份由卖家留存,最后一份交给买家或买家律师。非居民可以选择卖房之后的次年2,3月份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如果仅有售房增值收入,报税可一般都有退税。

答:如果死者身前有人寿保单,需联系死者的保险顾问或保险公司,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索赔。以下是需要的文件:死亡证明,由收益人填写的索赔申请表。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法承担法律责任者(Legally Incompetent),则需要办理一些特殊手续。假如保单未指定受益人,人寿保险赔偿金将发放给遗产,并根据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死者身前还在工作,有雇主,需尽快通知雇主,询问有关死者薪酬及福利相关问题。比如有无公司保险,有无尚未领取的福利,有无未发放的薪金或佣金,有无一次性抚恤金或家属援助福利。

答:保险信托对许多人包括已拥有保单的客户来说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名词,但保险信托实际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它最早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的英国和德国,20世纪初进入美国并得到迅速发展。保险信托是一种身后信托,是一种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创新工具,具备保险和信托的双重功能,它以保险金赔偿作为信托财产,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将保险赔偿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约定管理和分配信托资产。

答:保险与信托的结合解决了财富传承后的控制问题。在加拿大,保险信托作为对保险赔偿资产管理和控制的工具,与其它身后信托相比有其特殊之处,目前可置入信托的资产中,人寿保险保单不受21年视同卖出规则的影响,因为税法上未将人寿保险保单视为资本类资产(Capital property),因而在信托中终身人寿保险保单可以作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成为财富传承的终极工具。

答:我们来看一个例子。父母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额1000万加元的人寿保险保单,指定未成年的子女作为受益人,假如父母不幸去世,孩子仍未成年,保险公司并不能把赔偿金直接支付给其子女,而是要支付未成年子女的资产托管人。如果父母并未在遗嘱中为其未成年子女指定托管人的话,在安省就会有政府指定的托管机构代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其子女不能控制和使用这笔钱,连其父母的其它亲人也不能。但一旦孩子年满18岁,托管机构就会一次性将资产1000万交到其子女手上,完全由他们决定如何使用,资产有可能被挥霍,这绝对不是父母生前希望的。如果设立了保险信托,指定了受托人,保险赔付将在委托人去世后进入信托,受托人就可按信托协议管理和分期分批有条件地分配信托资产及收益给其子女使用。

答:加拿大不同省份的保险法对保险受益人指定有不同规定,但一般来说,保险信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不同方式设立:一是在保险公司的申请表格中指定受托人或机构直接作为保险的受益人,二是在遗嘱中单独申明设立,三是通过单独的信托声明来设立,保险信托与其它身后信托不同的是,不管通过那种方式设立,保险赔偿都不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只是通过后两种方式设立信托后,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答:保险信托主要的功能有:资产保护和风险隔离;避免遗嘱认证及节省认证费用。信托一旦设立,资产被置入信托,就从委托人财产中分割出来,未分配前也不属于受益人,可隔离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债务风险。保险信托利用保费与保险赔偿的高杠杆效应,以较低的保费撬动较高的保额,降低了信托资产的门槛;在发生保险理赔时,巨额的保险赔偿进入信托,由托管人按信托协议管理和分配,以降低子女年纪太小或身心有障碍,不善运用大笔资产,遗产可能被挥霍的风险及因婚变导致财产被分割的风险。

答:身后信托(Testamentary Trust)是在信托的设立人即委托人去世时才生效的信托。身后信托可以通过遗嘱来设立,因而身后信托往往又称为遗嘱信托(Will Trust),身后信托也可以通过单独的信托声明来设立。

答:资产拥有人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够,或不放心把资产直接交给受益人,或需要控制自己身后的资产,就需要考虑使用身后信托。身后信托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实现去世后对资产的控制,二是用于财富传承过程中的税务规划。

答:如果资产拥有人在有生之年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放弃资产的控制权,并且在身后仍需要继续控制遗产的使用和分配,那么设立身后信托几乎是实现身后资产控制的仅有的选择。比如,当资产拥有人考虑万一有不幸发生离世时,想把资产留给孩子,但孩子未成年,在有生之年又不能够把资产直接转移给孩子;或孩子已经成年,但担心孩子心智不够成熟,不放心把大额资产直接转移给他,或一次性转移给他,怕他把资产挥霍;或担心孩子因婚姻家庭的变故,财产被分割,或因官司诉讼,财产被追偿而受损;或担心你去世后配偶再婚,资产可能变成配偶家庭资产而不能保全,不能全部由你自己孩子继承;或者是再婚家庭,想去世时仍能保障再婚配偶的生活,再婚配偶去世后又能把剩余资产留给自己的子女;或有残疾子女,担心自己去世后他们不能得到很好照顾,想留一份遗产给他们,同时又不影响他们领取社会福利。

答:身后信托在委托人去世后才生效,转入信托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委托人的遗产,因此与其它遗产一样,还是要先经过遗嘱认证程序,缴纳遗嘱认证费用,并等待遗嘱认证程序的完成。信托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在日历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需要单独报税,除GREs(Graduated Rate Estates)和合格的伤残信托(Qualified Disability Trust)等外,信托资产产生的收入如果留存在信托中,将按照最高边际税率纳税,而且信托税收不像个人税收有免税额,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信托都不会把收入留存在信托中,而是将收入分配给受益人,受益人取得的收入将按照受益人个人边际税率纳税。如果受益人收入比较低,按个人收入纳税与按信托最高税率纳税在税务上会有非常大的优势。

答:税法之所以规定信托资本类资产21年视同卖出规则,目的是避免信托无限期地递延未实现的资本增值,如果信托中资本类资产一直都不卖出,未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类资产就会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而不用交资本增值税。因此,考虑到这个时间周期,如果信托协议允许,受托人可在信托周期21年到来之前可以将将房产分配给受益人,以避免信托在21年到来时资本增值视同实现而纳税。从信托中将资本类信托资产转移给受益人,可按照原置入信托的成本价100万来转移,以实现增值递延,直到受益人去世时,资本增值视同实现才由受益人遗产来纳税。

答:富兰克林有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确定的,除了死亡和纳税。” 加拿大是一个没有遗产税的国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去世时其名下的所有资产能够免税传承给下一代。在加拿大税法就有一条规定,死亡时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s upon Death)。即当纳税人身故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报税表( Tax Return)。其若干类别的资产如投资物业,股票,基金等财产(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掉,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capital gain/loss),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不管遗产转移给谁,如果涉及到税,都是以纳税人的名义缴纳。死者其它未尽税务事宜,也要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包括报税,最后一次报税称为最后的税表(Final Tax Return)。所欠税款必须付清,拿到税局清税证明,相关资产才能顺利传承。

答: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人一辈子交税最多的年份不是你你有高收入的年份,往往是人去世的那一年,就是因为有视同卖出的这一税务规则,如果逝者有投资性资产比如房产,公司股份,这种“视同出售”会对逝者产生严重的税务后果。按加拿大税法规定,遗产执行人必须要拿到税局清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后才能分配遗产,而申请清税证明的前提是申报最后税表并拿到税局的税务评估表(NOA),从去世到最后拿到清税证明一般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通过遗产继承程序取得遗产一般要若干个月或更长时间。

答:华人家庭最多的投资性资产应该是房产,每个家庭除了有一套免税的主要住所外,其余的房产在夫妻最后一个人去世后会被税局视为视同卖出,在夫妻中一人去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rollover转移给配偶,不被视为视同卖出。如果逝者遗产中可变现的流动资产不多,其遗产执行人可能就会面临无现金交税的困境,一方面遗产在税法上被认定为“视同出售”,并不是真正的在市场上卖掉了资产拿回现金,另一方面,税局认定的税款一分都不能少,其遗产执行人遇到这种现金流短缺的情况,就不得不变卖遗产来支付高额税金。

答:加拿大税局刚刚公布2017年税务年度个人报税的情况,共收到报税表29,125,198份,其中通过专业报税机构Efile发送的税表占57.5%,通过Netfile发送的税表占29.6%,采用纸质税表填报的占12.7%,

答:如果报税结果是退税,或应交税款为0,即使晚报了也没有罚款,但报税晚了可能会影响家庭福利金领取,比如儿童福利金等。如果是生意自雇人士,或公司雇员有其它收入比如利息,红利,实现的资本增值等申报,就可能需要补税。

答:如果报税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那么从5月1日起税务局就会开始对欠税额部分处以5%的罚款。如果欠税额是$1万加元,那么罚款就是$500加元。另外,如果每延迟交税1个月,罚款会上升1%,最高可达12个月,如果延迟12个月,罚款会升至欠税额的17%,同样如果欠税$1万,一年后才报税缴纳,罚款将达到$1,700。如果你按时申报,但没钱交税,税局将按只按欠税额计收利息,税局会公布不同季度利率标准,目前欠税征收的利率为6%,远低于17%的罚款,不及时填报税表与不及时交纳税款是有区别的,即使你不能在报税截止日期前如数缴纳税款,你也必须按时报税,以避免晚报税的罚款。

答:如果你在过去3年已经有过一次因为晚报税和欠税被罚款,当你今年再次欠税并晚报税时,税务局的罚款可能加倍,税务局就会开始对欠税额部分处以10%的罚款。每过一个月,罚款上升2%,最高可达20个月,如果延迟20个月,罚款会升至欠税额的50%,这是相当严厉的处罚,不可掉以轻心。

答:如果你在本年度报税失败,再往前的三个年度也有报税失败的情况发生,你会收到联邦和省重复失败报告收入的罚款。通常报税失败指的是你在一个纳税年度没有申报$500加元或以上收入,将被认为是报税失败。该罚款的标准是以下两者取较少的罚金:你在该年度本应申报收入金额的10%;或与你实际应纳税金额少纳税金额的50%。如果CRA认定你在报税时故意提供虚假数据,将被处以虚假陈述罚金。罚金将执行以下较重的一项:100加元或应补交税款金额的50%。

答:可以使用,但从2018年3月1日起VDP做出修改,迟报或漏报税务的纳税人在申请VDP时会受到限制,税局将进行严格筛查,对于那些以偷税漏税为目的的逃税者,将拒绝其VDP申请。如果是偷税逃税,受到的处罚将非常严厉。如果面临单一指控可罚款应纳税额200%的罚款,外加最高刑期为5年的监禁,如果涉及多项逃税指控,数罪并罚,刑期或超过5年。CRA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17报税年因逃税被定罪的个案为17宗,平均罚款为$123,000,而对定罪者的刑期为26.5个月。

答:购买人寿保险是签订一份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涉及相关的三方: 保单所有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保险受益人并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 可以随时更改。保单所有人拥有更改保单的权利,包括保险额度、保险品种、受益人等,甚至可以取消保险, 当然也同时承担保单付款的义务。

答:保单所有人还可以选择将保单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方,比如转移给配偶,孩子或其他的亲人,以及转移至自己拥有股份的有限公司。我们知道,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是免税的,受益人取得的人寿保险赔偿不需要纳税,但保单所有权的转移一般在税务处理上被视同出售,根据转让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保单的转移可能是免税的,也可能是要交税的。

答:免税转移的情况有: 1) 生前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即在保单持有人在世时将保单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或由于婚姻破裂,共同生活伴侣分离而进行的保单转移。在转移时,保单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2)身后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即在保单持有人去世时,按遗嘱或其它约定将保单转移给配偶或共同生活伴侣,同样要求在转移时,保单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3)转移给子女或孙子女。当保单的被保险人是保单转让人或受让人的子女或孙子女时,保单也可免税转移。

答:免税转移为家庭收入分散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当孩子年满18岁后,父母可免税将保单转移给孩子,孩子成为保单的所有者。孩子可以从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中直接支取现金支付比如大学学费或购房的首付款(当然保险额度会相应降低)。由于直接从保单中动用保单内现金价值可能会引发税务问题,支取部分扣除调整后的保险成本(ACB)后会产生应税收入,孩子成年后若没有收入,每年有超过1万的免税额,分期分批取出现金价值不会产生税务问题。若保单在孩子18岁前转移,会存在收入回溯的问题。

答:这时保单会被视同出售,可能会产生保单增值收益。增值收益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扣除调整后的保险成本(ACB)的部分。比如, 老李拥有的保单要转移给自己的兄弟, 在转让时保单的现金价值(CSV)为20万, 保险的可调整成本 (ACB) 为12万, 则8万要作为老李转移当年的收入而非资本增值纳税。如果转移时现金价值(CSV)低于保险的可调整成本 (ACB),实现的亏损不能从其它收入抵减。

答:尽管有非常多的机会在家庭成员间可以实现保单的免税转移,但在进行相关规划时要防止引发收入回溯。如果保单转移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后,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随后即从保单中自己取款,或取消保单以取得现金价值,相应的收入要回溯至原保单拥有人处纳税。

答:委托人为了保护家人即受益人的权益,而把自己的财产托付给托管人来管理,这种时候就产生了一种基于信任而产生的委托关系,称之为信托。信托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法律意义上委托人对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让渡给了托管人, 托管人对财产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对财产有利益上的所有权。

答:根据信托的生效时间,又可以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世时就生效的信托,一经设立,便会立即生效,中途委托人也可以变更受益人或取消信托。身后信托则是在委托人通过遗嘱设立,委托人去世时才生效。

答:有如下好处:

将房产的所有权由个人转移到信托,该房产不再属于委托人个人资产,个人生意破产倒闭,有法律诉讼等,信托内的资产将不受影响。

通过设立信托可将财产所有权由个人转移到信托,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受益人,由于信托内的财产不再属于原转移人,可以规避个人财产可能承担的风险。

利用信托可以避免遗嘱验证费,在安省遗产的前$50,000会被征收0.5%的遗产验证费,$50,000以上部分的遗产验证税是1.5%。这样如果有100万的遗产,则要交纳$14,500的遗嘱验证费。如果生前就把这些财产转移至生前信托,则可节约这一笔钱。

通过信托的形式管理财产还可以分摊家庭收入,减少所得税。你可以通过把财产分摊给家庭其他成员,家庭成员将收入分散报税比家庭成员一个人报税来说边际税率要低,免税额也多。

比如王先生生前有一投资物业,价值100多万, 每年净租金收入约10多万, 如果没有设立信托,房产将由其配偶继承, 每年的租金收入将作为其配偶的收入缴税,其配偶另外有工资收入6万, 加上出租收入, 其边际税率达46%。如果设立信托,收入由其配偶和3个成年子女均分,则边际税率可大大降低。

利用生前信托可以实现财产冻结。如果父母预期自己名下的房产还有很大的增值空间, 可以将房产转入信托,先实现部分资本增值,在信托内的房产直到受益人即孩子出售资产时才实现。

答:利用信托有如下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信托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在日历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需要单独报税,除GREs(Graduated Rate Estates)和合格的伤残信托(Qualified Disability Trust)等外,信托资产产生的收入如果留存在信托中,将按照最高边际税率纳税,而且信托税收不像个人税收有免税额。

第二,当资产转移至信托时,资产会被当成视同出售,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即使信托内资产不出售,每21年,在税法上都将被视同出售,需要缴纳一次资本增值税,资产增值并不能无限累积。

第三, 将投资物业转移到信托,指定孩子为受益人,如果孩子未成年,根据加拿大税法的“归属原则”,信托账户产生的收入将作为委托人收入而非受益人收入,但房产增值如果没有实现,就不需要申报。孩子如果成年,实现的收入和资本增值都将由孩子纳税。

第四,信托的法律手续比较复杂,设立和维持信托费用较高,有法律费用,信托的管理费用,会计师费用等。

答:汽车费用是申报生意费用中重要的一项,但汽车费用的申报也比较复杂,企业主需要了解其规则后才能合理规划和申报。如果你使用私人名下的车辆为你自己的有限公司业务提供服务,或为你雇主提供服务,公司或雇主可报销了你开展业务时的用车开支,或者由公司或雇主提供汽车津贴。只能二选一,不能既领取津贴,又报销费用。公司的汽车津贴必须处于合理的范围,2019年CRA设定的合理标准是(除西北地区、育空地区和努纳武特地区外):最初的5,000公里:每公里0.58加元;5,000公里之后:每公里 0.52加元。

答:如果你是公司的业主、生意合伙人或公司雇员,在公司或生意业务活动中使用自己的汽车,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公司的业务需要你经常离开办公室,比如要经常拜访客户,或到其他城市开会等;自己支付了用于公司业务的汽车开支,同时雇主签署 T2200 表格确认,那么你可以按照里程数申请纳税减免。

答:上下班的开车费用不能申请纳税减免,税局把往返于住所与工作单位之间的行程定义为私用,商务行程仅包括你与客人之间的往返以及执行业务所需之各项合理的行程。

税局的规定是,如果你开车是从家里到你固定的生意或办公地点,那么这部分的费用是个人用途,不能用来抵税。但下述情况虽然也是从家里出发,税局通常认为跟生意相关,费用可以抵扣。比如,行程是从住家处到客户的办公地点,然后从客户那里回到住家处;从住家处到客户办公地点,然后再到你的生意或办公地点;从你的你的生意或办公地点到客户的办公地点,然后回到住家处。

答:要申报汽车费用,需要有一个详细的里程记录,详细记录用车的日期、目的、出发和前往的地点、驾驶的公里数、行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为了证明所申报的生意用车和私人用车的比例,需要保存好清楚的行车记录。行车记录应包括日期、目的地、商业目的以及行车里程数,税局要求每一辆生意用车在税务年度之初及年底记录车程表上的行车公里数。

答:如果汽车完全用于生意运营,您可以100%抵减所发生的费用。多数情况下,汽车既会用于生意,也会用于私人目的,报税时就需要申报私人用车和生意用车的比例,只有与生意相关的比例可以作为费用抵减生意收入。因此,您需要记录好一年中车辆行驶的总公里数以及生意用途行驶的公里数,以备税局审查。

答:加拿大居民每年三四月份都需要完成的一件大事就是报税!在加拿大报税不一定要找会计师,不管是公司税还是个人税,都可以由纳税人自己申报,但是由于税法的规定每年都有变化,纳税人如果自己申报的话,最好先学习理解当年的税务有哪些变化,做足功课后才开始报税。

简单的报税比如只有工作收入,有些存款利息等,自己买个软件就可以做,比较复杂的,比如有自雇收入、房屋出租出售、股票基金等投资收入、海外资产申报、HST申报等,就需要找有经验的特许会计师(CPA)、注册财务规划师(CFP)等专业人士帮助报税。

答:不要以为在你报税过程中会自动得到税务规划服务,有些报税服务提供者本身并没有资格提供税务规划建议,即使是特许会计师(CPA)、注册财务规划师(CFP)等,在税务季节也很可能没有时间能坐下来花几个小时与你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进行策划。另外,别忘了你付给会计师、财务规划师的钱只是报税的费用,并不包括税务规划,如果要做税务规划,特许会计师、注册财务规划师需要花专门的时间,收取相关费用。

答:一般来说,让遗产通过遗产认证的程序来进行分配并不存在大的问题,90年代初,安省将遗产认证费用从0.5%上调至1.5%后,想通过遗产规划来减少遗产认证费的人数相应上升。进行遗产规划在一定程度可避免遗嘱验证税(Probate Tax)。遗嘱验证税是你的遗产执行人在开始执行遗嘱前必须向省政府交纳的费用。在安省,遗产的前$5万验证费是0.5%,超出$5万的部分是1.5%。除了支付该项费用外,还要支付执行人的管理费,法律及会计服务费用。遗嘱规划可以利用不同的工具和策略降低遗嘱验证税。常用的策略包括:将名下资产与配偶或子女联名拥有((Joint Tenancy) ,当事人去世时该资产将避免遗嘱验证,直接转移给配偶或子女;设立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将资产转入信托,在委托人去世时,信托内资产不会作为委托人遗产处理,从而避免遗嘱验证税;将资产用于购买投资类别的人寿保险,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保险赔偿不会作为委托人遗产处理,从而避免遗嘱验证税。

答:报税只是反映你过去一年的税务状况,把你一年来的收入、费用、税务抵扣、税务优惠及应交应退税款在报税表内作一个总结,以确定你是需要补税还是有退税。你过去一年的税务状况在税务申报前已经成为历史,在报税时再来考虑采用哪种省税策略已经迟了。

真正的税务规划则是着眼于未来,今日预期明日,采用短期和长期的多种省税的策略和工具来降低来年及未来的税务负担。报税是税务规划的一个环节,并不能取代税务规划的全部过程,而只有税务规划才能提前改变你的税务状况,让你更快地实现你的财务目标。

答:可避免遗产分配过程拖延太长时间。遗嘱通常涵盖以下几项内容:遗产内各项财产的分配,遗产受益人指定,遗产的执行人指定。如果身故但没有留下遗嘱,你所在的省政府会按照一套既定的程序介入你遗产的处理,过程会比较漫长。没有遗嘱会拖延处理遗产的时间。在法庭指定一个管理人处理无遗嘱遗产和签发管理授权之前,任何人无权动用遗产,投资的地产,股票,基金将处于无人照管的境地。另外,遗产分配可以不会按照你生前愿望进行,如在安省当事人遗产的第一个20万会分配给配偶,余下部分再在配偶和孩子间分配。这样分配也许不是你的遗愿,或许你想留给年迈的父母一些资产,或许你想留给年幼的孩子多一些。

答:许多加拿大人已经意识到他们的税务知识有限,对税收制度的了解有限,从而选择专业人士提供的财务规划服务。

如果有专业人士为你报税,你也满意他们的服务,你可咨询他们是否提供税务规划服务,他们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何时预约他们比较方便。

加拿大的所得税系统的相关条例每年都会有所改变,会计师、财务规划师每年都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通过不断的税务规划实践来提升和积累行业经验。

好的专业人士是稀缺资源,尽管收费不便宜,但他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心血获得行业专业资质,用数十年、成千上万的财务规划、税务规划案例堆积起来的经验为你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给你带来的长远利益会远远超过你付出的那些费用。

近年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一些新的税务政策,包括信托、保险税法、小型生意公司被动收入税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关于自住房等方面都有 了较大的变动,及时与专业人士沟通,了解新的税务优惠政策,能够帮助你充分享受和利用新政策来降低你 的税收 支出和增加你的家庭税后收入。

答:可降低相关法律和信托费用。有些法律和信托费用是按照遗产的数额按一定比率收取的,很显然,让更多的资产不进入遗产认证的程序就会降低相关的费用。还可避免遗产信息公开。遗产认证过程中,要向法庭通过遗嘱文件及相应的遗产清单,对于遗产数额巨大的当事人或名人来说,通常不希望他们名下资产公之于众。

答:除自雇人士外,对大多数人来说一年一度的报税季节即将结束,如果还没有报税和交税,需要知道,过了4月30日,如果有应交税未交,税务局就会开始对未缴纳税款进行罚款和计息。未缴纳税款,罚款目前是欠税额的5%。如果延迟交税一个月,每月会增加1%的利息,如果延迟12个月,那么利息及罚款会升至欠税额的17%。

答:遗产规划如果涉及在生前将资产转移给配偶或子女,会失去的资产的控制权。转移出去的资产,可能因为配偶或子女官司诉,离婚等因素被用于还债或作为子女家庭财产分割。在资产转移时,资产会被视同卖出,有资本增值的资产可能面临大额的税款需要缴纳,这有可能远远超过节省的遗产认证费。生前的资产转移也可能导致遗产继承的不公平。通常取得生前转移资产的子女都不需要为被转移资产的增值付税,但最后取得遗产的子女,由于遗产转移前需要先付税,有可能他们拿到的税后资产远远低于取得生前转移资产的子女。如果生前就将资产转移给未成年子女,这部分资产将会被政府相关部门托管,需要支付相应管理费用,用钱时也需要经过申请程序。如果被转移的资产是房产,可能会涉及土地转让税等税负。

答:当然,每年报税受欠税的只是少数,大多数情况是税局欠纳税人的钱。加拿大税局的数据显示,约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纳税人会收到退税,现在拿到退税的家庭已经开始盘算退回来的钱如何花。

在房价物价高涨的今天,不少加拿大人打算用于偿还债务, 还有一些人打算用退税来进行储蓄,投资或作为旅游和休假的费用。报完税能拿到退税是好事,你手上一下有了余钱可供使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是坏事, 表明你的税务规划做得不够好,这笔钱被税局提前免费使用了。

答:在加拿大许多人都开设和使用联名账户来共同拥有财产,比如房子,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等。联名账户有两大类: 一种是 Joint tenancy,另一种是tenancy in common。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生存者取得权(right of survivorship),后者没有。有没有生存者取得权差别很大。如果采用Joint tenancy ,比如说夫妻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如果其中一人去世,财产将自动全额转到另一人名下;如果采用tenancy in common,假设老王和老李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份额可以不对等,比如老王拥有60%,老李拥有40%的份额,如果老王去世,那么他的那部分不会自动转移给老李,而是按照其遗嘱中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由遗产法规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答:通常你在领取工资时,CPP、EI及一部分的税会被扣掉,你的雇主在帮税局扣税时并没有考虑到你有可抵扣的项目,比如RRSP、孩子的托儿费用等。

如果你有可抵扣的项目,你需要让你的雇主减少你的预扣税款。退税实质上是加拿大税务局把多收了的,你不该交税的钱退还给你,本来就是你的钱。换句话说,每年你都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向政府提供无息贷款,供政府使用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到第二年的四月或更晚的时间才还给你。比如你退税是$5,000, 第二年5月才退给你,假设你的投资回报是6%,相当于少收入了$300。

答:有在 Joint tenancy中,由于有生存者取得权的存在,此类联名账户被许多家庭作为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来使用,通过和配偶及子女开设联名账户来转移财产。其优点是:它可以不通过遗嘱认证的程序,不需要交纳遗嘱认证的费用即可实现财产的顺利转移。因此, Joint tenancy除了在夫妻之间广泛使用外,父母和子女之间也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 Joint tenancy,使用 Joint tenancy有上述好处,但下面这些问题也是你在使用联名账户前需要三思而后行的。

答:首先,要记得更新你的个人税务优惠申报表即TD1表(Personal Tax Credits Return)。你的雇主在雇佣你时, 你已经填过这样一份表格,其中详细列出你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工作证号码、SIN卡号码等信息,同时你根据当时你的家庭情况计算了预期的个人免税额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婚姻状况,家庭人口结构等会发生变化,比如你有配偶免税额、孩子免税额、父母免税额、养老金免税额、老年免税额、学费抵扣额等,你需要重新计算你的个人免税额以降低你T4上面的预扣税款。

其次,如果你定期为你的RRSP帐户供款,为孩子缴纳托儿费用,支付以前配偶的赡养费,有投资贷款利息支出及捐款等,你可以填报T1213表格(Request to Reduce Tax Deductions at Source for Tax Year),以减少每个月从你的T4表中自动预扣的税款。你要将签字的T1213表格邮寄给加拿大税务局,税务局审核后会寄一封批准信给你, 你需要将该信提供给你的雇主,作为减少你预扣税的依据。这样一来,每次得到薪水时,你能拿到的数额增加了。

答:是的,比如你和子女开始联名银行账户,子女可将联名账户资产全数取走。如果你后悔了,想取消该联名账户,还必须由你的子女同意签名;你将房产与子女联名,如果想卖房时,还必须征得子女同意房屋才能出售。

答: 资产转移,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原因,比如财产拥有人去世,将财产转给受益人;比如在有生之年,把房屋产权转移给下一代,以避免过高税赋;或把金融资产转移到他人的名下﹐以保障资产不会由于债务等原因被追讨。无论何种原因,在资产转移之前,都需要制定周详的计划,以避免或减小资产转移所带来的税务冲击。

答:对,比如你有一投资物业,将子女名字加上去,50%由子女拥有,在你开设联名账户时,该物业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所有权由两个人分享,但50%的资产被视同卖出,你需要交纳资本增殖税。又如,你和未成年的子女开始银行联名账户,所有的利息收入仍作为你的收入纳税。

答: 不管将房产卖给子女,还是送给子女,实质是资产的转移,根据加拿大税法,当资产转移给除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时,都将被认为是按市场价出让。如果市场价高于成本价,就有资本增值,出让人就必须为资本增值交税。

答:是的,子女出现债务问题,联名账户的资产将被要求用于还债。子女结婚后,联名账户的资产一部分将变成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若子女的配偶出现债务危机,联名账户的资产也可被要求用于还债;如果子女的婚姻关系破裂,子女的原配偶也有权分走联名账户资产的一部分。

答:接受了这以$1转入的物业会为孩子将来的税务埋下隐患。若转移时孩子已成年, 房子继续出租, 该投资物业性质不变,将来卖出该物业时,资本增值是按孩子房子卖出价与购买价之差来计算,购买价为$1,即将来房子以50万卖出,资本增值为50万减去$1。也就是说,若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资产,市价与成交价之间的差额将被重复征税。

答:是的,假设你通过联名方式将度假屋转移给孩子A,把投资账户资产通过遗嘱转移给孩子B,价值市场价值都是100万,资产增值都是60万,但由于联名资产不需要经过遗产认证程序,A取得的资产不需要付税,B在继承遗产时,遗产需要扣除所有资产增值包括度假屋增值产生的税收,B拿到的遗产将比A少很多。

答: 加拿大的税法为防止纳税人通过财产分散的方式来达到减轻税务负担之目的,规定若转移给配偶,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及资产卖出时产生的资本增值将按照归属原则回溯到原资产来源处交税。如果按照市场价格转移,即配偶支付了等值的货币,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物业的收入及增值不会回溯到原资产来源处交税。

 

答:是的,从2018年9月1日开始,加拿大和中国都参与的全球税务共同申报准则正式开始实施。按照加拿大税局的官方解释,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是不同国家税务管理机构之间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一种国际标准,其目的在于打击逃税,并促使相关国家税务居民自愿遵守所在国家税法规定。CRS要求金融机构向所在国的税务管理机构上报非居民(non-residents)或非居民控制的金融账户(financial accounts)信息,之后加拿大税局将定期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税务管理当局互换其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

答: 遗产可以在夫妻间实现免税转移。加拿大税法允许遗产以购入成本价转入配偶名下,这样可以暂时延缓资产增值税但并不是免税。通常房产如果由夫妻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产权,若其中一方去世,生者可拥有全部资产,这样也可延缓资产增值税,但需要强调的,这也只是延税,不一定能省税。

 

答:加拿大税局界定你是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主要判断准则是你在否在加拿大建立了显著的居住联系,显著居住联系指的是:你在加拿大有居所;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并且在加拿大有接受你抚养的家属。如果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尽管你持有中国护照,如果你在加拿大建立了显著的居住联系,是在加拿大居住的纳税居民,金融信息交换与你无关。换句话说,即使你持有中国护照,如果你在加拿大金融机构开立了账户,有投资收益,每年你收到的是T3,T5表,表明你的身份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你的金融账户信息通常不会被交换到中国税务机构。另一种情况,即使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但长期生活在中国,或你在加拿大金融机构开设的是非居民账户,每年收到的是NR4表,你的金融账户信息通常会被交换到中国税务机构。

答:财务规划是针对人生发展的不同时期,依据个人和家庭收入、支出状况的变化,资产状况与风险承受力而制定财务管理的具体方案,以期实现人生各个阶段的目标和理想。在整个财务规划中,不仅要考虑财富的积累,还要考虑财富的安全保障。财务规划包括保险规划、投资规划、税务策划、退休计划、遗产和财富传承规划等多方面内容。

答:如果留学生来自中国大陆,由于加拿大和中国在1986年签订了税务协议,按照该协议,如果留学生与中国有居住联系,即使与加拿大建立了显著居住联系而成为事实上的税务居民,也可能被认为是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 non-resident)。根据中国与加拿大签订的税务协定,有四个层面来判定该居民的税务归属。在许多情况下要确认留学生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身份还是非常复杂和模糊的,如果留学生对自己身份判定把握不准,最好交给税局来判定。要让税局来确定自己是否税务居民身份,需要填写一张确定居留状况(进入加拿大)NR74表格邮寄或传真给税局。身份问题解决了,金融账户信息是否会被交换也就一目了然了。

答:保险规划用以保障你至爱的家人,维持你家庭生活的素质以及保护你的家园。保险规划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而风险管理是你的理财计划的重要部分。风险管理是要预期和防范人生中的突发意外。

保险规划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定期、终身与灵活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健康与残疾保险、房贷保险、房屋、财物、汽车及旅游保险等计划的合理安排与选择。

答:如果你是与一个和加拿大签定税务协议的国家(比如中国大陆)有居住联系,但由于你与加拿大建立了显著居住联系而成为事实上的税务居民,你也可能会被认为是视同非税务居民。大多数税务协定在条款的第4条来确定当一个居民被他的原居住国(比如中国)和移居后的居住国(比如加拿大)都认定为税务居民时,如何利用协议中的“切断关系条例”(Tie Breaking Rules)来确定该居民的税务归属,以避免被两国双重征税。根据中国与加拿大签订的税务协定,可分为四个层面来判定该居民的税务归属。

答:投资规划用以帮助你达到财务自由,让你明日的梦想从今日开始实现。

对大部分家庭来说,单纯储蓄并不足以达到理财目标,你还需要作正确的投资,抵消通胀和税务的影响,才能使财富增值。投资需要借助投资工具,但在众多的投资工具面前,如何就不同市场、不同种类、不同风险程度的投资工具做出明智的选择,实在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多数人选择不同的投资组合,因而投资组合的有效性对投资的成败就显得极为重要,投资规划成功的关键在于长期投资计划是否有效及长期投资的计划能否坚持。而长期投资计划的核心是资产配置。

长期投资的回报水平90%以上取决于资产配置是否有效,而不是具体投资品种及投资时机的选择。

答:CPP计划始于1966年,当时的情形是在职与退休的比率是6.5:1,因而设定最初的供款比率为雇主和雇员各支付收入的1.8%,当时用于计算供款额的收入上限为$5,000,收入$600以上才开始供款。从1987年开始至2002年,供款比率开始逐步上升,从1.9%上升至4.7%,用于计算供款数额的年薪上限也从$25,900上升至$39,100。尽管如此,随着退休人口的逐年增加,到1996年CPP供款就已经入不敷出了。1980年加拿大领取CPP的退休人数为81万人,到1996年增加至237万,到2014年进一步增加至456万。早在90年代,加拿大政府相关机构就预测到2025年在职与退休的比率将达到2:1,但加拿大政府未曾在CPP供款方面取得全国性共识。直到2003年加拿大政府才进一步将CPP供款率从4.7%提升到4.95%,一直维持至今,期间用于计算供款数额的收入上限由$39,900上升至2019年的$57,400。

答:富兰克林有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确定的,除了死亡和纳税。”税伴随我们终身,税务规划也就成了生命历程的一部分。进行早期税务规划,除了可以减少你的税务支出、更好的积累财富外,还可减少每年在最后期限巨大的税务压力。

答:CPP计划从2019年开始分7年逐步增加CPP退休金计划的供款,第一阶段从2019年开始至2023年达到雇主和雇员各增加1%的供款,即供款比率由收入的4.95%增加至5.95%,具体比率为:2019年5.10%,2020年5.25%,2021年5.45%,2022年5.70%,2023年5.95%, 同时用于计算供款数额的收入上限由2016年的54,900元逐步增至$82,700。以$5.5万年薪为例,雇员2019年大概增加供款$84,到2023年将增加供款$408。第二阶段从2024年开始,雇主和雇员分别增加约4%供款。加拿大智库菲沙研究所指出,上述计划完全实施后,加拿大99%的有孩子的中产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介于$77,839-$110,201)供款成本会上升约$2,260/年。目前CPP的最高领取额为$1,134.17/月,约为$13,610/年,相当于用于计算最高供款额收入的24%,实施后的新CPP最高领取额将达最高供款额收入的33%。如果以2018年的$55,900作为基数计算,CPP最高领取额将为$18,447, 以$82,700作为供款基数计算,将为$19,900。

答:退休规划通常着眼于你退休岁月的来临,或者你想与家人有更多时间相聚,或者计划与他们结伴旅游。安排一个舒适的退休生活,是我们每个人的愿望,但如果你的退休收入不足以达到这些愿望,你或许需要儿女给予经济上的支持。

你的退休,不应该加重自己或家人的压力,因此,需要及早预备策略性的退休计划。

答:直接效应是增加CPP投资额度,虽然现在领CPP福利的老年群体不会直接受益,但CPP供款增加将有助于增加CPP资金池的实力,让老年人后续的CPP退休金支付更有保障。随着供款效应逐步体现,受惠较多的是刚工作不久的年轻群体,同时供款压力较大的也是年轻群体。中老年群体由于已经CPP供款若干年,尽管改革之后供款有所增加,但中老年退休后得到的CPP退休金并不会增加很多。另外一个受益者则是加拿大政府,如果CPP供款增加,将来CPP退休收入增加,则领取低收入补贴(GIS)的人数将会减少。

答:这应该是家庭财务规划的最后一步,可以决定你身故后处理资产的方法。遗产规划不仅包括人寿保险计划,还包括信托,公司资产传承规划,另外,你更需要采取某些法律步骤,确保你的资产会按照你的意愿以省税省时和省钱的方法分配。周密的遗产和财富传承规划,可以确保资产由你指定的受益人继承。

答:注册账户指的是RRSP,RESP,TFSA等给投资人带来税务优惠的注册计划账户。

对于非注册账户的投资,投资人会收到T3表、T5表等,投资人需要根据相应表格及投资公司交易汇总表计算并申报利息收入、资本增值及分红等,而对于注册账户,投资人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并不需要申报收益,也不会收到类似的表格,但会收到其它一些表格。

如果注册账户是RRSP,投资收益和本金只有在取出时才作为当年收入纳税,如果是RESP,本金部分取出时不用交税,只有政府补贴和增值收益作为受益人收入纳税,如果是TFSA,本金和增值部分取出都不用纳税。

答:会收到RRSP供款的收据。根据你投资时间的不同,通常会收到两种不同的收据。

如果你于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投资于RRSP账户,你会收到“Rest of Year”收据。如果你于次年的前60天,即次年的1月1日至3月1日之间投资于RRSP账户,你会收到“1st 60 days”收据,区别是,“1st 60 days”收据的供款额既可以用于抵减上年的收入,占上年RRSP额度,也可以留到第二年报税时使用,不占上年RRSP额度。在填报税表时,在Schedule 7 表的第2栏或第3栏填入相关数据。

答:会收到T4RSP收据。从RRSP账户取款会增加你当年的应税收入,你必须要把取款额加到你当年收入中合并计税。按照加拿大税法,取款时投资公司或银行会预扣一部分作为预扣税(Withholding Tax),该预扣税与你T4表的预扣税性质相同,年底报税时从总的应税款中抵减。

比如从RRSP账户取款$10,000,将会被扣除20%的税,实际上你能拿到的现金只有$8,000。你如果需要$10,000的现金,则一定要从RRSP账户取款$12,500。取款当年你会收到T4RSP表,上面列出你取了多少款,投资机构帮你预扣了多少税。

答:除了从自己RRSP账户取款外,还可从配偶RRSP账户取款,通常情况,配偶RRSP账户的取款要在配偶RRSP账户投资存入3年后才会作为配偶收入纳税。

从配偶RRSP账户取款会增加配偶当年的应税收入,你的配偶必须要把取款额加到其当年收入中合并计税。取款当年你的配偶会收到T4RSP。但如果取款是在你供款的当年或之前的两个年度,该取款将作为你取款当年的收入,你必须将RRSP取款的额度加到你的收入中合并计税,取款当年,你和你的配偶都需要填报T2205表进行申报。

答:从RESP账户取款可能会收到T4A表格。孩子上大学从RESP账户取款,投资本金的部分可以免税取出,投资增长的部分包括利息、红利、资本增值,加拿大教育储蓄补贴的部分将支付给你的孩子,即RESP账户的受益人,并由受益人作为当年收入报税。

如果孩子没有其它收入,每年有近上万元免税额,则先支取投资收益和政府补贴部分,只要不超过个人免税额就不用交税。

 

答:分为公共公司和私人公司。公共公司是其股份在指定的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私人公司指坐落在加拿大境内,不属于公共公司,并且不受公共公司和联邦官方公司控制的公司。加拿大控制的私人公司CCPC是指不受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加拿大私人公司,也就是说,只有加拿大人持有50%或以上股份的私人公司才是CCPC。

答:如果公司是CCPC,同时又是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小型生意公司(Small Business Corporation,简称SBC),才能享受小型公司生意税务减免。

第一,公司从事的是积极的生意,第二,至少要有90%以上的资产用于在加拿大的积极性的生意运营。所谓积极的生意(Active Business),指的是除特定的以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公司(Specified investment business,简称SIB)和以提供个人专业服务获取收益的公司(Personal services business,简称PSB)之外的生意。

SIB的收入指的是从财产中获取的投资收入,比如利息,分红,租金等。PSB是个人提供专业服务,但以公司名义运作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类公司如果雇佣6名全职员工,那么取得的收入是可以按SBC积极收入来纳税的。

答:在营业收入低于$500,000时都可以享受较低的联邦和省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以安省为例,2018年小型生意公司主动收入税率为13.5%(其中联邦税为10%,安省省税为3.5%)。如果营业收入超过500,000, 则税率会上升至26.50%(其中联邦税为15%,安省省税为11.5%)。如果小型生意公司有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不享受主动收入税务优惠,投资收益的税率会高达50.20%(其中联邦税为38.70%,安省省税为11.5%)。

答:如果公司股份是合格的小型企业公司股份,股东可享受终生资本增值免税额(lifetime capital gain exemption,简称LCGE,)加拿大政府规定纳税人出售合格小型企业公司股票可以申报一定金额作为资本利得免税额。

该额度由最初从2007年3月19日之前的$500,000上涨至$750,000。2013年的联邦预算案将2014年及以后资本利得免税额与通货膨胀指数挂钩,在2014年上调至$800,000,在2015年调整为$813,600,2018年最新的为$848,252。

要符合合格的小型企业公司资格,在出售股份时,公司至少要有90%以上的资产用于在加拿大的积极生意,在出售前的两年当中,公司至少有50%以上的资产要用于在加拿大的积极生意。每个加拿大税务居民都可以享有此项资本增值免税额,如果股东和其配偶共同拥有公司股份,假设股东及其配偶在2018年出售公司股份,各有$848,252免税额可以使用,共计$1,696,504。

答:为了帮助首次购房者购房,增强他们的购房能力,2019年预算提议引入首次购房者激励计划(First-Time Home Buyer Incentive ,简称FTHBI)。

FTHBI使用了一种加拿大的一些住房协会和非营利组织采用过的经济实用的独特融资模式,目的是降低抵押贷款人首付款压力,使购房者能够减少所需的抵押贷款金额。FTHBI会提供购房价格5%或10%的资金,可理解为无利息贷款,绝对不是有些吸引眼球的网络文章所宣称的政府送你10%购房资金,或者首次购房,政府给你打九折。

答:CMHC首次购房者激励 (FTHBI)是一种共享股权抵押,通过CMHC提供的资金来降低符合条件的首次置业者首付款门槛,同时降低抵押贷款人购买房屋后抵押贷款的成本。

从2019-2020财年开始,联邦政府将通过加拿大抵押贷款和住房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简称CMHC)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分担抵押贷款成本,向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提供至多$12.5亿资金。该资金不需要每月还款,但购房者之后需要偿还,比如在卖出房子的时候需要还款。

答:CMHC将为合格的首次购房者提供10%的股权抵押(新建房屋)或5%的股权抵押(现有房屋)。只要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加币,都是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此外,被保险人的抵押贷款和FTHBI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

联邦预算案中举例说明。Anita正在寻求以40万加元的价格在安大略省阿贾克斯(Ajax)购买新的公寓。按首次购房者激励计划,Anita可以申请获得$40,000加元共享股权抵押(占新房成本的10%), 该资金来自CMHC,从而降低她需要借款的总金额。按25年摊还期和3.5%贷款利率测算,与保险抵押贷款相比,CMHC首次购房者激励计划将使Anita每月支付的抵押贷款本息降低$228,当Anita将来出售她的公寓时,再偿还CMHC共享股权抵押。

答:并不能让多数购房者受益。

第一,首次购房就限制了许多人。所谓首次购房,指的是购房者必须是加拿大居民;过去四年内包括配偶或同居伴侣双方从来没有拥有过一个主要住所,同时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被保险人的抵押贷款和FTHBI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4倍,根据加拿大智库Fraser报告,2018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为$115,724,按此测算,贷款加购房激励约46万,加上10%首付,可供选择的房源会被限制在50万左右,许多准备首次购房的年轻人,家庭收入还远低于该平均数,如果在大多地区,可供选择的房源就更有限,所以预算案举例选择的购房地点是Ajax而不是多伦多。

第二,上面例子中Anita每月支付的抵押贷款本息降低$228,但利息只是$228中的一部分,占$116,剩余部分将来买房要归还的。假设购房人首次购房后3年后卖出,再买房就失去首次购房资格了,从该计划享受到的无利息贷款利息减免仅有$4200。

因此为了享受该计划的好处而匆忙购房,也许会得不偿失,以该计划推出来推测联邦政府将放松贷款,抢房风潮一触即发更是牵强。

答:婚前财产有多种,比如房产、生意、父母赠与和继承财产等。不少人认为只有在结婚后取得的资产在离婚时才会被分享的,但加拿大的家庭法不同省份有不同规定,安省、沙省等省份的家庭法对于婚前购买,婚后将其作为婚姻屋的房产,会被作为婚后共同财产一分为二。

所谓婚姻屋, 是指作为家庭住所的房产, 作为家庭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与谁拥有产权,房子在谁名下都无关。比如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子女将其作为婚姻屋使用,一旦离婚,房产均分。在新斯科舍省,不管资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离婚所有资产都要分享,还有些省份,同居期间取得的资产也需要分享。

答:有些省份将个人生意资产视为家庭资产,在离婚时也要分享。有些省份未将生意资产视为家庭资产,但如果配偶为生意做出过贡献,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都享有分享生意资产的权利。

答: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从父母那里继承的财产和父母赠与的资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享。

不同省份有不同规定,有些省份的规定是,如果继承的财产和父母赠与未用于家庭,是单独分开放置的,那么不被分享,如果是用于购买家庭使用的共同财产,比如住房,度假屋,汽车等,将会被分享。有些省份,即使婚前带入家庭的财产离婚时属于自己拥有,但带入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分享的。

答:这些资产要尽可能单独存放和管理,不要和家庭资产混在一起,如果继承的是金融资产比如股票,基金或存款,不要与配偶开设联名账户,需要单独开个人账户来管理。如果房产不是在自己及配偶名下,比如房子是以配偶父母名义持有,如果离婚,房子将不属于可分享的资产。

答:可以通过婚姻契约(Domestic Contract)进行安排,婚姻契约有不同名字,比如婚前协议(Premarital / Prenuptial Agreement),结婚协议(Marriage Contract),同居协议(Cohabitation Agreement),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等。

为保证协议的完整和有效,最好签署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要跟你的结婚对象讨论婚前协议的内容,签署后的后果,双方都要如实披露各自名下的主要资产和债务,明确婚姻破裂不得不分手时,相关的资产如何处理,归谁所有。相关的讨论应尽早进行,不要等到婚礼临近时才考虑。

协议需要尽快签署,因为如果该文件是在婚礼前几天签署,法官可能认为一方被迫签署的,法官可判定该协议无效。签字时需要律师在场作为见证人,合同可一式多份,至少婚姻双方及见证律师都需要保存。

答:财务和遗产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需要指定各种账户的受益人。通常RRSPs 、RRIFs、LIRAs、RESPs等注册账户以及人寿保险等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如果已经指定受益人,在账户拥有人和被保险人去世时,受益人可以直接取得账户内的资产或得到赔偿,从而避免遗嘱认证的程序。

答:受益人有不同的类别,一般可分为不可撤销受益人(Irrevocable Beneficiary), 可撤销受益人(Revocable Beneficiary) 和或有受益人( Contingent Beneficiary)。

答: 不可撤销意味着未经指定受益人同意,账户或保单拥有人不得更改受益人。 所有受益人的指定都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指定不可撤销的受益人更是如此,因为不可撤销的受益人一旦指定,资产或保单拥有人单方面难以改变。 客户在指定不可撤销的受益人之前,需要和财务顾问一起考虑所有因素后慎重决定。

答:可撤销受益人是受益人指定使用最多的类别。对于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拥有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多个人,或信托机构为资产的受益人,但由于该受益人是可撤销的,账户拥有人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

投资机构,信托机构和保险公司等都有一份专门用于指定或更改受益人的表格,账户拥有人需要指定和更改受益人时,必须填写这些文件并在每次更改时签名。 婚姻关系改变不会影响原受益人指定,如果因婚姻关系破裂,需要改变账户或保单受益人,及时更新受益人就非常重要,特别是RRSP计划到期后转还成RRIF计划时,由于RRIF计划是一个新的计划,账户拥有人需要指定新受益人。

答:或有受益人是在主要受益人因故去世时才能获得资产或保单受益的人,也称预备受益人。在指定受益人时,资产受益人可以考虑指定或有受益人,以避免资产转移时的遗产认证程序。

答:如果账户拥有人希望将未成年子女命名为受益人,需要指定资产受托人,以便在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时,资产能顺利转移。如果没有指定资产受托人,将有法庭来指定谁来帮助受益人管理资产。

答:对于注册账户比如RRSPs 、RRIFs、LIRAs,需要指定受益人为“合格的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合格的受益人”,一旦RRSP账户的拥有人去世,RRSP账户的投资将按照账户的拥有人去世当天的市场价值作为账户拥有人去世当年收入纳税。

答:许多人都开设和使用联名账户来共同拥有财产,比如房子,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等。联名账户有两大类: 一种是 Joint tenancy,另一种是tenancy in common。

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生存者取得权(right of survivorship),后者没有。有没有生存者取得权差别很大。如果采用Joint tenancy ,比如说夫妻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如果其中一人去世,财产将自动全额转到另一人名下;如果采用tenancy in common,假设老王和老李共同拥有一个投资物业,份额可以不对等,比如老王拥有60%,老李拥有40%的份额,如果老王去世,那么他的那部分不会自动转移给老李,而是按照其遗嘱中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由遗产法规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答:在 Joint tenancy中,由于有生存者取得权的存在,此类联名账户被许多家庭作为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来使用,通过和配偶及子女开设联名账户来转移财产。其优点是:它可以不通过遗嘱认证的程序,不需要交纳遗嘱认证的费用即可实现财产的顺利转移。因此, Joint tenancy除了在夫妻之间广泛使用外,父母和子女之间也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 Joint tenancy。

答:可能使你失去对资产的完整控制。比如你和子女开始联名银行账户,子女可将联名账户资产全数取走。如果你后悔了,想取消该联名账户,还必须由你的子女同意签名;你将房产与子女联名,如果想卖房时,还必须征得子女同意房屋才能出售。

答:将已经拥有的资产与子女联名可能引发资本增值税问题。比如你有一投资物业,将子女名字加上去,50%由子女拥有,在你开设联名账户时,该物业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所有权由两个人分享,但50%的资产被视同卖出,你需要交纳资本增殖税。又如,你和未成年的子女开始银行联名账户,所有的利息收入仍作为你的收入纳税。

答:联名账户的资产将被要求用于还债。子女结婚后,联名账户的资产一部分将变成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若子女的配偶出现债务危机,联名账户的资产也可被要求用于还债;如果子女的婚姻关系破裂,子女的原配偶也有权分走联名账户资产的一部分。

答:可以在保险公司开设保本基金账户,同时指定受益人;利用人寿保险的储蓄,投资和免税增长及转移的功能,也可实现资产的顺利转移。

答:遗产执行人主要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其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答:保险公司涨价主要是出于两个主要的原因,一是疫情发生以来,加拿大中央银行多次调低利率,目前利率已经降到0.25%。市场利率走低,由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因而期投资收益率也相应受到影响,投资回报跟着下降,但是保险产品跟客户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却不变,导致保险公司面临较高的利差损失的风险,保险公司只有通过涨价来对冲何降低这一风险。二是疫情发生后,消费者因确诊新冠肺炎甚至身故带来的重疾险和终身寿险理赔率可能上升,保险公司面临较大赔付压力,从而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