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转移时的税务定时炸弹
加拿大是个没有遗产税的国家,当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可以暂时免税转移到配偶手上;如果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免税的特例,也可免税转移给其他继承人,但各省会收取遗嘱认证费(Probate Fee)或遗嘱税(Probate Tax) 。以安省為例, 認證費最高可至總遺產的百份之一點五, 使用有效的資產分配安排, 除了可減輕稅務負擔外, 還可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糾紛。以安省为例,若遗产在5万元内,认证费为遗产总额的0.5%,超过5万元部分为1.5%。
另外,大多数情况下,免税转移给配偶的资产在其配偶去世时,加拿大会征收资产增值税,即当纳税人身故的那一年,仍然要填报报税表( Tax Return),称为最后的税表(Final Tax Return)。其若干类别的资产如投资物业、股票、基金等财产(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会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掉,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capital gain/loss),资本增值的50%要与纳税人当年收入合并计税。不管遗产转移给谁,如果涉及到税,税都是以纳税人的名义缴纳。死者其它未尽税务事宜,也要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而且必须在这些税款交清后,遗产继承人才能领到遗产。
例如,夫妻双方购买的购买一所价值100万加元的投资物业(非主要住宅),假设每年利息支出,维护成本与租金正好相抵,我们假设投资物业每年可升值6.3%,按今天的价值计算,若25年后该夫妻不幸去世,那所100万元的房子将增值至460万元,这样,在该投资物业转给他们的继承人之前,须交纳近90万的资本增值税。若考虑有注册账户及股票基金投资,须交纳的资本增值税会更多。
这是一颗滴答作响的税务定时炸弹,有朝一日政府可从纳税人遗产中取走一大部分。对于这样一颗定时炸弹,惟受益人亦沒有責任代為交付稅項; 所以, 在選擇受益人時亦宜詳加考慮。许多人都未曾想过,更不用说有任何准备了。因此,为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利益,保全资产不被拍卖,需要事先有妥善的遗产规划。以下几种方法都有助于应付有关的税款,但哪一种办法对纳税人最有利呢?
一是现在就开始储蓄或投资,以应付未来必须要缴付但不知道确切额度的税款,但现在储蓄存款利息和投资增长部分也需要纳税;二是让继承人向银行借款以支付所欠税款,但有可能所需缴纳税款数额巨大,需要继承人有举债能力;三是变卖遗产用以缴纳税款,但变卖资产需要时间,另外临时急于变卖物业套取现金以偿还税款,售出价格往往低于时价许多;四是通过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通过人寿保险赔偿来应对不断增长的税务负担。
上面四个方法中,利用人寿保险赔偿支付所需税款是最有效的遗产规划的办法。由于人寿保险保单内的投资是免税的, 通过多种投资选择,可让投资在延税及免税条件下尽快增长, 更重要之处在于人寿保险死亡赔偿是免税的,人寿保险可在纳税人履行未来纳税义务之时提供免税的现金流,确保遗产继承人无须为应付巨额税款而举债或者变卖可继承的资产。这样,继承人可完整得到遗赠给他们的产业,纳税人也可因此周全的安排而安寝无忧。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