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家庭除了有自住房外,还购买了数量不等的投资性房产,孩子长大成人后,就想把名下的投资出租的房产转至孩子名下,这样一来,该房子在孩子名下,孩子只有一套房子,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税呢?

资产转移,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原因,比如财产拥有人去世,将财产转给受益人;比如在有生之年,把房屋产权转移给下一代,以避免过高税赋;或把金融资产转移到他人的名下﹐以保障资产不会由于债务等原因被追讨。无论何种原因,在资产转移之前,都需要制定周详的计划,以避免或减小资产转移所带来的税务冲击。常见的资产转移的方式是将资产赠送给家庭成员或象征性地以低价比如$1卖给家庭成员。如果是家庭主要住所,由于其增值是免税的,不管是以任何价格转移,都没有增值税需要缴纳,通常在律师处办理转移手续时都假定交易价格是$1,但家庭第二套房及投资性房产转移会有不同的情况,下面我们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将自己名下的资产比如房屋或股权投资转移给配偶。加拿大税法为防止纳税人通过财产分散的方式来达到减税之目的,规定若转移给配偶,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及资产卖出时产生的资本增值将按照归属原则回溯到原资产来源处交税。假设投资物业是甲方单独购买, 若赠与给乙方配偶,将来房屋的租金收入及房屋卖出后的增值仍作为甲方的收入纳税。当然,如果甲方按照市场价格转移,即乙方配偶支付了等值的货币,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物业的收入及增值不会回溯到原资产来源处即甲方处交税。若以$1将投资物业卖给配偶,由于不是按市场价格成交的,这种情况下的税务处理与赠与等同。只有遗产才能在夫妻间实现免税转移。加拿大税法允许遗产可以选择以购入成本价而非市场价转至配偶名下,称为spousal rollover, 这样可以暂时不申报资产增值税。通常房产如果由夫妻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产权,若其中一方去世,生者可拥有全部资产,这样也可延缓资产增值税,但需要强调的,这只是延税,不一定能省税。

第二种情况是在有生之年将资产转移给子女。不管将房产卖给子女,还是送给子女,实质是资产的转移,根据加拿大税法,当资产转移给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时,都将被认为是按市场价出让。如果市场价高于成本价,就有资本增值,出让人就必须为资本增值交税。甲方若以$1的价格将投资物业转移给乙方子女,增值要交税。对于乙方子女来说, 接受了这以$1转入的物业会为自己将来的税务埋下隐患。若乙方子女已成年, 有其它房子作为自住物业,该投资物业性质不变,将来卖出该物业时,资本增值是乙方子女卖出价与购买价之差来计算,乙方子女的购买价为$1,即将来房子以50万卖出,资本增值为50万减去$1。也就是说,若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资产,市价与成交价之间的差额将被重复征税。

有些移民朋友卖出投资物业时没有申报, 几年过去了税局也没有找麻烦,就认为没事了, 但之后可能会有隐患。如果你有两套房子,卖出第一套时没有申报资本增值,税局会默认为你卖出的是自住物业,以后你另一套房子卖出时就会被当成投资物业纳税,这时候往往损失惨重。另外,从2016年开始,税局已经出台新规,即使卖出自住物业,也需要填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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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email: info@mvwealth.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