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税务申报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就是未报告其全部收入。加拿大税局(CRA)表示,个人税务申报要申报全球收入,要申报所有来源的收入,这包括主要收入比如工资,佣金,自雇收入,投资收入,还包括其它收入比如小费、自由职业取得的现金收入或网上兼职的收入等。

如果长期申报低收入,但其生活花费与其收入不符,就会引起税局的关注。如居住豪宅,开豪华汽车,每年却只申报2万元的年收入,生意每年都报亏损,就很可能被税局注意。加拿大税局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之后会做评估,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生意评估和净资产评估,二选一或两种办法同时并用,如果是生意人士,商家资产额高,就评估商家的所得税;如果是销售额高,就评估商家的销售税,由于在加拿大个人资产负债记录大多有据可查,再加上现金交易越来越少,净资产法已成为加拿大税局税务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

净资产法基于税法条款152(8),当纳税人财富增长时,税局视该增长为纳税收入,除非纳税人能证明税局的推断有误或增加的资产来自合法免税的资金来源,例如亲友赠与,继承等免税资产转让等。净资产法评估包括两个方面的评估,一是纳税人净资产的增长,另一是纳税人每年全家的生活费,基本公式是:期初净资产余款 + 当年报税收入–当年生活费开支 = 期末净资产余额,如果实际的期末净资产余额大于根据公司计算的期末净资产余额,税局将差额作为纳税人隐瞒的收入,评估应补交的税款,利息及罚款。由于隐瞒收入属于逃税行为,所以税局一般会处以50%的罚款。

净资产法查税分两步骤进行。首先,查税员要看纳税人在税务年度期初及期末的资产负债状况,以确定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额。其次,查税员要看纳税人家庭全年的支出状况,并与也加拿大统计局给出的家庭开销的数额进行比较。那么税局是怎样选中被查税的对象呢?生活方式与报告的收入严重不符。被税局查税的个案通常有以下一些特点:被查税的对象在加拿大拥有豪宅或多个物业,被查税对象报税收入均偏低,明显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这些房产和支付房产相关费用。

我们来看一个新闻,据CBC News 8月17日报道,加拿大税务局(CRA)已经获得命令,扣押一位中国亿万富豪在加拿大价值高达1800万的豪宅,以抵所欠税款。当事人是来自北京的地产开发商,2016年接受CBC采访时告诉记者,他来自北京,靠做亚麻和谷物生意赚得第一桶金,然后转做房地产开发。他在60岁上以10亿加元的身家退休。当事人2014年购买豪宅花费1100万加元,之后装修又花费了700万加元。但法庭文件超过2000页,显示当事人还同时拥有过另一座价值数百万加元的房屋及包括宾利、劳斯莱斯在内的4辆豪车,但其2014年申报收入仅为$9,424加元,2015年申报收入仅为$38,161加元。CRA重新评估了当事人这两年的收入,认为其总收入应该为$128万加元,这意味着CRA对他提出的未缴纳所得税超过$77万加元,其中包含利息和罚款。

从上述案例来看,如果家庭收支不能够平衡,收入与家庭生活方式严重不一致,加拿大的资产和收入不能够满足家庭生活各项开支,可能隐藏未申报海外资产收入,那么被税局采用净资产法查税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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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进,CFA,CFP,CLU 特许金融分析师,加拿大注册财务规划师,特许财富传承与遗产规划师。联系电话:647-686-6898